• 索 引 号:QZ10921-1100-2019-00007
    • 备注/文号:永湖政〔2019〕6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4
    关于印发《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14 08:17

    永湖政〔201967

    各村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

    现将《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应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预案,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2019314日       

    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精神,根据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福建省防汛条例》和《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汛工作方针,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做好防洪防汛减灾工作,特编制本预案。

    一、概况

    湖洋镇位于永春县东北部,区域面积143平方公里,东连仙游县,南接东平镇,西靠桃城镇,北邻德化县。地貌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辖区内共有17个行政村,17个村委会,总人口4.5万人。

    二、范围

    湖洋镇位于晋江东溪流域内,区域内有湖洋溪经过。辖区内主要水利工程有:小(二)型水库3座,分别为董田水库、阳高水库、金斗洋水库;山围塘6座,分别为梅坑洋山塘、石厝山塘、过芒山山围塘、铜兜山围塘、张山山围塘、大垅山围塘,属农业灌溉,已纳入本预案管理。除以上水利工程,湖洋溪还有永发水库、龙门滩三级电站、垵口电站及龙山电站工程,由县防指统一调度指挥,不在本预案范围。

    三、总则

    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利部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福建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永春县防台风应急预案》、《永春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2、编制要求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预防为主,多措并举。高度重视防台风工作,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常备不懈,加强检查、宣传和培训,依靠科技,提高应对能力。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使防台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据职能分工,采取果断措施,快速应对。建立联动协同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共享资源,依托军队和专业抢险队伍,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全力应对台风。

    3、编制、审批、修订

    本预案由湖洋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由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备案。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一般不小于5年修订1次,并按原申报程序报批。各村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预案,真正做到科学、实用、管用,确保安全。

    四、主要易灾点分布

    通过建设防洪堤、排洪沟等水利设施,完善排洪系统,已无低洼地带。

    五、抢险救灾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由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部领导和组织开展。指挥部指挥机构详见《湖洋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永湖政[2019]  号文)。

    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等7个工作小组和1个应急抢险队。镇内各行政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负责人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组。

    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部在永春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湖洋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1)指挥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制定完善并落实本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有关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预案培训演练、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

    掌握本镇山洪、台风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及时上报发布预警信息,并督促各村定期进行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的监测巡查。

    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并组织上报本镇山洪灾害相关信息。

    指挥并组织协调各村进行群众安全转移,落实安置灾民及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2)镇指挥部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监测组:由分管水利的副镇长为组长,成员为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村主任、各村监测员。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由镇党委秘书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牵头,民政、农业、企业服务中心、交通、土地部门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灾害统计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转移组:由镇人武部长任组长,成员由民政办牵头,人武部、团委、妇联、工会、经管站、派出所、林业站、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导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行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灾情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各村转移安置领导小组由镇驻村党政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镇驻村干部及村两委组成。

    调度组:由镇分管镇区建设、镇区规划管理副镇长任组长、成员由人武部、农业、企业服务中心、供电站、村镇站及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保障组:由镇宣传委员任组长,成员由卫生院及各村医疗所等单位组成,任务是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学校安全组:由镇宣传委员任组长,成员由中学、中心校及各完小等单位组成,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治安保卫组:由镇分管综治副书记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和村治保员,村联防队组成,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应急抢险队:由镇人武部长任队长,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六、分阶段防御措施

    按照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并根据监测到不同历时的降雨及可能发生洪水暴雨的量级。湖洋镇山洪台风防御分为重要防御状态(即乡镇二级预警)、紧急防御状态(即乡镇一级预警)、特急防御状态(即乡镇特级预警)三个级别

    (一)重要防御状态(即乡镇二级预警)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接到上级通知或台风进入48小时警戒圈;

    在危房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到暴雨;

    短时降雨超过30 mm,或相关联水位站超过警戒水位时。

    2.防御措施

    湖洋镇防汛办将信息通知至镇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镇防指副指挥上岗指挥;镇防指监测组、信息组投入工作,其他各应急组集结待命;

    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尽量减轻灾害损失;

    对危房居住的群众要加强监控,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撤离准备;

    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和防范工作;

    对危险的路、桥等地方派出人员值勤、禁止行人通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紧急防御状态(即乡镇一级预警)

    1.在发生以下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接到上级通知或者台风进入24小时警戒圈;

    预报辖区内将出现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0—140.024小时雨量在100.0—250.0mm

    在危房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

    短时降雨超过30 mm后,一小时内降雨再次超过20 mm

    2.防御措施

    除按重要防御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

    湖洋镇防汛办将信息通知至镇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镇书记、镇防指指挥长上岗指挥;镇防指加强值班,监测组、信息组密切掌握情况,其他各应急组进入村组,做好人员转移等一切准备工作;

    组织动员居住在危险地段的群众按各村转移方案就近转移至安全地点;

    加强水库、山围塘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水库根据《安全转移预案》执行;

    根据上级指令,组织居住在危房群众撤离;

    组织机关干部、民兵在重点地段站岗放哨,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被洪水冲毁的路树立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

    抢险救灾组队伍到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中出发。

    (三)特急防御状态(即乡镇特级预警)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特急防御状态:

    在连续降雨多天的情况下,预报仍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0—140.0 mm24小时雨量在100.0—250.0mm

    在危房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在连续降雨多天的情况下,预报仍将出现暴雨。

    2.防御措施:

    除按紧急防御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

    湖洋镇防汛办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指令发布紧急动员通告,动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组织灾区群众按制定好的转移撤退方案就近转移,并做好有关安置工作;

    立即对堤坝薄弱处进行加固培厚,并严密监视观察,组织落实水库调度命令;

    组织指导群众进行抗洪自救活动。

    七、预警发布程序及方式:

    预警发布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1)一般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照县户的次序进行预警。(2)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各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同时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预警发布方式:预警信号乡镇为高音广播,山洪灾害危险区为锣、警报器等。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报警点和信号员报告给信息监测组,并发出警报信号,一般警报信号设置为:断续鸣声,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全区动员,提高警惕,指挥人员到位,做好一切准备,部分开始转移;连续鸣声,表示险情出现,继续按预定路线有次序地转移至安全区。并因地制宜,采取不同形式的警报方式。

    八、落实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制度

    汛前检查:

    1)应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检查,摸清防汛备汛及工程病险情况,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

    2)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确保各工作组按自己的职责做好准备工作;

    3)对防汛物质储备情况进行检查;

    4)对预警设备(简易雨量站、简易水位站)、警报设备(广播、铜锣)进行检查,及时维修维护、更换;

    5)检查确定本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人员(包括各工作组、应急抢险队)变动情况,并报送上级防汛机构;

    6)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7)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汛中检查:

    1)汛期应将值班人员名单报送上级防汛机构,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2)灾后应对受灾情况、工程损失情况、防汛物资消耗情况、预警设备、警报设备进行检查统计,报送上级防汛机构。

    汛后检查:

    1)清点防汛物资,及时补充补足;

    2)检查预警设备、警报设备完好率,修复水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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