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21-0101-2019-00010
    • 备注/文号:永湖政〔2019〕16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1
    关于成立湖洋镇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9-09-11 10:34

    永湖政〔2019169 

    各中小学、村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县教育局《关于成立乡镇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湖洋镇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兴宝 

      副组长:潘海龙  陈建民 

        余希凡  王铭圣  邱振德  刘小芬  林海燕  陈克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洋镇中心小学,主任:潘海龙()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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