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21-0101-2019-00014
- 备注/文号:永湖政〔2019〕20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0
永湖政〔2019〕205号
各相关村委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实施方案》、《永春县河岸生态蓝线保护规划》及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方案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湖洋溪流域湖洋镇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河道岸线和蓝线公告如下:
划定湖洋镇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河道岸线和蓝线:起点位于湖城桥(K0+000.0),终点至龙山水闸(K5+835.0),总长度5.835公里,其中湖城桥(K0+000.0)至二世坝(K0+557.1),总长度0.557公里,河道范围内已有堤防段,蓝线控制范围45米(即以堤岸线外扩45米),无堤防段,蓝线控制范围50米;二世坝(K0+557.1)至桃源雁塔桥(K2+813.0),总长度2.256公里,河道范围内已有堤防段,蓝线控制范围30米(即以堤岸线外扩30米),无堤防段,蓝线控制范围35米;桃源雁塔桥(K2+813.0)至龙山水闸(K5+835.0),总长度3.022公里,河道范围内已有堤防段,蓝线控制范围45米(即以堤岸线外扩45米),无堤防段,蓝线控制范围50米。
东溪仔支流起点位于御史桥(A0+000.0)至湖洋溪干流汇合口(A3+165),总长3.165km。河道范围内已有堤防段,蓝线控制范围15米(即以堤岸线外扩15米),无堤防段,蓝线控制范围20米。
岸线蓝线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与防洪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按照划定的生态保护蓝线,在重要节点、重要转折点或每隔500米设立界桩,明确河道保护界线。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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