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21-0101-2025-00001
    • 发布机构: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5
    永湖政〔2025〕11号关于印发《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5-12-25 10:32
                                                                                 永湖政〔202511

     

     

    关于印发《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

    现将《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应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预案,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202533

     

     

    抄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202533日印发



    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精神,根据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福建省防汛条例》和《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汛工作方针,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做好防洪防汛减灾工作,特编制本预案。

    一、概况

    湖洋镇位于永春县东北部,区域面积143平方公里,东连仙游县,南接东平镇,西靠桃城镇,北邻德化县。地貌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辖区内共有17个行政村,总人口4.8万人。

    二、范围

    湖洋镇位于晋江东溪流域内,区域内有湖洋溪经过。辖区内主要水利工程有:小(二)型水库3座,分别为董田水库、阳高水库、金斗洋水库;山围塘8座,分别为梅坑洋山塘、石厝山塘、过芒山山围塘、铜兜山围塘、张山山围塘、大垅山围塘、白云谷山围塘、坑尾桥山围塘,属农业灌溉,已纳入本预案管理。除以上水利工程,湖洋溪还有永发水库、龙门滩三级电站、垵口电站及龙山电站工程,由县防指统一调度指挥。

    三、总则

    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利部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永春县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永春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2、编制要求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预防为主,多措并举。高度重视防台风工作,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常备不懈,加强检查、宣传和培训,依靠科技,提高应对能力。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使防台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据职能分工,采取果断措施,快速应对。建立联动协同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共享资源,依托军队和专业抢险队伍,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全力应对台风。

    3、编制、审批、修订

    本预案由湖洋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由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备案。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一般不小于5年修订1次,并按原申报程序报批。各村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预案,真正做到科学、实用、管用,确保安全。

     

    四、主要易灾点分布

    通过建设防洪堤、排洪沟等水利设施,完善排洪系统,已无低洼地带。

    五、抢险救灾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由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部领导和组织开展。指挥部指挥机构详见《湖洋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永湖政〔202510文)。

    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等7个工作小组和1个应急抢险队。镇内各行政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负责人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组。

    湖洋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部在永春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湖洋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1)指挥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① 制定完善并落实本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有关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预案培训演练、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

    ② 掌握本镇暴雨、山洪、台风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及时上报发布预警信息,并督促各村定期进行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的监测巡查。

    ③ 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并组织上报本镇山洪灾害相关信息。

    ④ 指挥并组织协调各村进行群众安全转移,落实安置灾民及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2)镇指挥部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监测组:由分管水利邱振德为组长,成员为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村村主任、各村监测员。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由镇党委秘书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牵头,民政、农业、企业服务中心、交通、土地部门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灾害统计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转移组:由镇人武部长任组长,成员由民政办牵头,人武部、团委、妇联、工会、经管站、派出所、林业站、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导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行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灾情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各村转移安置领导小组由镇驻村党政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镇驻村干部及村“两委”组成。

    调度组:由镇分管镇区建设、镇区规划管理副镇长任组长、成员由人武部、农业、企业服务中心、供电站、村镇站及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保障组:由镇宣传委员任组长,成员由卫生院及各村医疗所等单位组成,任务是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学校安全组:由镇宣传委员任组长,成员由中学、中心校及各完小等单位组成,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治安保卫组:由镇分管综治副书记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和村治保员,村联防队组成,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应急抢险队:由镇人武部长任队长,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宣传组:由镇宣传委员任组长,持续加强防灾减灾社会面,宣传建立防汛救灾宣传工作机制,主动回应关切,正常引导舆论。

    六、分阶段防御措施

    按照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并根据监测到不同历时的降雨及可能发生洪水暴雨的量级。

    1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镇防指防台风级响应。

    台风生成,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即热带气旋经中央气象台编号。或者市、县防指发布级响应通知。

    安排镇、村两级工作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水情和台风的发展动态与信息,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

    镇、各村广播要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重点播报防抗台风工作动态。组织向群众发送防台风短信。

    2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风消息,未来台风可能影响我县。或者市、县防指发布级响应通知。

    1)镇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召开水利、农林、国土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措施和方案,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总指挥。

    2)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镇防指成员单位和各村要加强值班,主动与防汛办联系,密切注视台风情况。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要提早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做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高空吊挂物、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等各项准备。

    4各村应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洪工作。

    5)镇、各村广播要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重点播报防抗台风工作动态。组织向群众发送防台风短信。

    3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县;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含9级)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县。或是市、县防指发布级响应通知。

    1)镇防指总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组织水利、农林、国土等部门领导或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据会商意见,镇防指发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

    2)镇防汛办根据县气象台每隔3小时作出的台风预测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防台风的准备情况,同时视情况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

    3)镇防汛办应密切监视预报台风影响区域内的山围塘的运行情况,必要时对有关山围塘实施调度。

    4)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组织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等危险隐患点群众转移,并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5)按照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挂钩各村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分赴各村检查指导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6)镇党委、政府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全镇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7)全镇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镇人武部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接到镇防指通知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8)镇防指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市、区防指的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情况上报镇防指。

    9)各村应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抗台风、暴雨、洪涝工作。

    (10)镇、各村广播要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重点播报防抗台风工作动态。组织向群众发送防台风短信。

    4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县。或是市、县防指发布级响应通知。

    1)镇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镇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

    2)镇防汛办根据市气象台每隔1小时作出的台风和降雨区域、降雨量预测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防抗台风的落实情况。同时通报镇人武部。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

    3)根据气象局预报,在台风到来之前6小时,或预报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的,镇政府应认真抓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4)镇指挥部做好预报台风登陆影响地区山围塘的防洪调度工作,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实施防洪响应工作。

    5)镇国土所指导相关地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6)镇村镇站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户外广告牌、工地塔吊、电梯等加固和城市、地下室排水、防涝等工作。

    7)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风景名胜区、公园、旅游景点等适时关闭;

    中小学校、幼儿园学校适时停课;

    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

    报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适时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8)必要时,镇指挥部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镇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9)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0)镇、各村广播要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重点播报防抗台风工作动态。组织向群众发送防台风短信。

    11)镇人武部等抢险救灾队伍,按照防指要求,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全镇各类抢险队伍按照镇防指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12)各有关部门迅速传达市、县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指。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镇纪检监察部门对各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3)各村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全力投入防抗台风、暴雨、洪水工作。

     5、应急响应结束: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6、救灾报灾工作:发生台风和暴雨洪水灾情后,在洪水开始退落后,及时把抗洪抗台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安置灾民医疗防疫,抢修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并及时组织灾民做好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工作。同时,及时收集、核实、汇总各村灾情,迅速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委办、县政府办以及县有关部门报告。

    七、预警发布程序及方式:

    1预警发布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1)一般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照县户的次序进行预警。(2)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各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同时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2预警发布方式:预警信号乡镇为高音广播,山洪灾害危险区为锣、警报器等。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报警点和信号员报告给信息监测组,并发出警报信号,一般警报信号设置为:断续鸣声,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全区动员,提高警惕,指挥人员到位,做好一切准备,部分开始转移;连续鸣声,表示险情出现,继续按预定路线有次序地转移至安全区。并因地制宜,采取不同形式的警报方式。

    八、落实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制度

    1、汛前检查:

    1)应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检查,摸清防汛备汛及工程病险情况,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

    2)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确保各工作组按自己的职责做好准备工作;

    3)对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

    4)对预警设备(简易雨量站、简易水位站)、警报设备(广播、铜锣)进行检查,及时维修维护、更换;

    5)检查确定本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人员(包括各工作组、应急抢险队)变动情况,并报送上级防汛机构;

    6)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7)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2、汛中检查:

    1)汛期应将值班人员名单报送上级防汛机构,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2)灾后应对受灾情况、工程损失情况、防汛物资消耗情况、预警设备、警报设备进行检查统计,报送上级防汛机构。

    3、汛后检查:

    1)清点防汛物资,及时补充补足;

    2)检查预警设备、警报设备完好率,修复水毁设备。

    九、灾后处置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灾村和镇成员单位加强协作、条块联动,共同做好灾后处置工作重点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灾后处置工作。

    1)应急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

    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健办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灾区镇、村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附图镇区转移路线图


    附图

     

    镇区转移路线图应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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