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21-2500-2015-00038
- 备注/文号:永湖政[2015]12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31
永湖政〔2015〕128号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5]77号)、《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5]154号)要求,由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fjyc.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邮编:362608;电话:23752689;传真:2375196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闽政办[2015]67号文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镇采取以下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政办协调各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审核工作;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及时给予更新;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根据《条例》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08]40号),参照《永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永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强化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水平,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结合“六五”普法,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制定《条例》宣传方案,引导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镇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每月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相关手续做好公开文件的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镇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38条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7.37%,其他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2.63%。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采用的形式主要有:(1)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y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乡镇信息公开版块;(2)前往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查看或者申请到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柜查阅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镇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5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
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我镇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降低公众查询成本,提高群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3、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时效性,今后我镇将注重协调好各部门,确保更加及时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中来。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8 |
15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8 |
15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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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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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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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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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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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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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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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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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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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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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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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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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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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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