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21-2500-2019-00001
    • 备注/文号:永湖政〔2019〕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2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3 16:21

    永湖政〔201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8〕51号)、《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8〕81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8〕154号)要求,由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fjyc.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邮编:362608;电话:23752689;传真:2375196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办法》、闽政办〔2018〕43号、闽政办网传〔2018〕41号、泉政办〔2018〕51号、永政办〔2018〕81号文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根据我镇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我镇采取以下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提高信息公开及时性

    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统筹,形成镇村、各部门各站所的信息联动,并要求公开内容按与那个部门有关哪个部门负责的原则,认真与工作人员衔接落实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限,按要求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地把政府的信息公开给广大群众,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动的,进行及时更新。对公众参与信息,在截止时效前,认真上传下达到相关部门、及时跟进、认真答复,让群众得到满意的答复。

    (二)不断完善制度,增强政务公开规范化

    坚持强化信息公开责任,不断完善制度改进方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严格对照《条例》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8〕81号),参照《永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永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梳理规范湖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责任,加强对我镇信息的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主动、及时、规范地予以公开。

    (三)强化人员管理,有效提升工作能力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政治原则性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务信息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指导性文件,关注政务信息公开微信群中的指导信息,跟进工作动态。同时加强与兄弟乡镇的沟通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在信息公开前,必须通过工作人员核实、分管领导的核准,一年来,未发生超出公开范围和内容失实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镇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79条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3条,占总体的16.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类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2.5%,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类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1.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类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2.5%,其他信息6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7.2%。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采用的形式主要有:(1)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www.fjy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乡镇信息公开版块;(2)前往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查看或者申请到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柜查阅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广泛推进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是一项时效性的工作,现我镇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我镇发布信息量少、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等问题。今后我镇将注重协调好各部门,及时公开各种为民、惠民、利民的信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中来。

    2、持续提升业务水平

    制定一套适应本镇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基础性工作学习,加大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门户网站的认知度,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降低公众查询成本,提高群众对本镇有关政策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3、严格规范政务公开

    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及时提供,及时回复,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附件: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2

    23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2

    23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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