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7-1000-2019-00034
    • 备注/文号:永锦政〔2019〕67号
    • 发布机构:锦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17
    关于印发《锦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9-10-18 11:47

    永锦政〔2019〕67号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现将《锦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锦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7日

    锦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办法

      为加强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保持我镇环境卫生整洁,规范和完善我镇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根据《永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办法(试行)》(永委振兴办办〔2019〕4号)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锦斗镇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决定成立锦斗镇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颜惠玲

      成 员:王巧文、林江涛、张俊良、王国玺、黄生陶、

          郑健志、林立凌、徐佳容、涂国栋、苏竞博

      二、考评范围和标准

      (一)考评范围:各村主要卫生保洁区,依各村实际结合市、县上级检查范围界定。主要范围:辖区内省道、县道、各村主次干道、溪流、桥头、房前屋后、中心村半小时路程范围内。主要卫生保洁区参照市、县上级检查范围依次逐步扩大。

      (二)考评标准:《锦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巡查考评标准》(见附件1)。

      三、职责分工

      (一)职责:全镇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按照各自辖区做好环境卫生和管理工作。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各村主任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挂钩领导和驻村工作队负责督促落实。

      (二)保洁责任区划分:

      1、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按“门前三包”规定,由本单位负责,由所在村负责督促落实;

      2、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3、各村按行政辖区进行管理,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或存在争议的,由相关村提出,镇政府组织相关村商讨确定;

      4、驻村工作队环境卫生实行分片区责任制。

      5、道路环境卫生责任区按《锦斗镇道路卫生责任分解表》(附件2)划分。

      四、考评办法

      (一)镇环境卫生考评组以明察形式每月组织两次考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详细记录,并拍照取证,考评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责令相关的村及单位进行整改。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考评。

      (二)第三方服务的考评办法:

      1、考评范围

      考评范围为永春县锦斗镇镇区街道、村落清扫保洁等。

      2、考评方式

      (1)日常巡查。

      (2)市级考评。

      (3)县级考评。

      五、奖惩办法

      (一)基本补助经费:县级按100%、90%、80%三个档次下拨卫生基本补助经费。镇级按县当月考评综合成绩的排名情况为依据,拨付当月基本补助经费。

      (二)奖惩经费:

      (1)如果当季度市、县卫生考评成绩较差,被上级扣除的保洁经费全额由中标人承担。

      (2)如果市、县卫生考评成绩优秀,获得上级奖励,镇级部分的奖励金按80%比例奖励中标人;村级部分的奖励金按抽中村、中标人各50%的比例进行奖励,村级奖励用于村居流动督导巡查处置队伍建设、门前三包和卫生文明户评选相关费用。

      (3)道路考评成绩优秀获得奖金部分全额奖励中标人。

      (4)如果年度综合考评获得奖励金按80%的比例奖励中标人。

      以上奖惩办法,奖扣金额在上级拨款后按季度兑现;年度综合考评获得奖励在上级奖金拨款后及时兑现。

      六、监督责任问责

      (一)村每月的卫生考评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的村书记、主任应向镇主要领导说明原因:

      1、在市、县考评成绩在全县乡镇排名中倒数第一至第六名的村,问题整改不及时的;

      2、在镇考评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的村,连续两个月在镇考评中最后1名的村。

      (二)导致市考评成绩在全市乡镇排名倒数第一名至第五名成绩或市考评成绩在全市村排名倒数第一名至第十名成绩及在新闻媒体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第一次村主干进行诫勉谈话;一年两次及以上,村支部书记免职。

      本考评办法2019年11月起执行,锦斗镇环境卫生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本考评实施方案的解释。

    附件1  

    锦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巡查考评项目

    项目内容

    考评

    内容

    工作要求

    巡查考评细项

    一、农村垃圾整治 1.村容村貌整治   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整治“乱扔乱倒、乱贴乱涂、私搭乱建”,规范村庄宣传栏、广告牌、灯箱等设置,清理乱贴乱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无严重污垢浮土,无垃圾成山、垃圾围村等现象;垃圾箱、堆放池配置到位,公共场所保洁及时,做到垃圾全面清运、分类处理。

      1.存在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等有碍村容观瞻的,乱涂乱画的;

      2.村内主要公共场所保洁不到位(含严重积污垢或大面积浮土)、垃圾或废弃物未及时清理的,垃圾散落面广、垃圾污垢并存等造成环境卫生差的;

      3.存在焚烧垃圾、废弃物等现象的;

      4.垃圾积存成堆或长期积存成卫生死角的;

      5.果皮箱或垃圾桶脏污或破损严重的,垃圾不入围或溢出收集池(垃圾桶)环境卫生差的。

      2.村道整治   1.乡镇镇区主要街道沿街两侧不摆放垃圾收集容器,商铺的垃圾桶要撤桶入户。   1.主要街道两侧有垃圾收集容器的。
          2.路面垃圾及时清理、清运,路面保持干净洁,垃圾收集池周边整洁;   2.路面保洁不到位、垃圾清理不及时的;卫生状况差的;
          3.道路(含绿化带)及两侧可视15米范围内无积存或散落垃圾(含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3.道路两侧及护坡、绿化带等发现垃圾堆积或卫生死角的;
          4.禁止将垃圾扫向道路两侧内渠、湖边、护坡、绿化带等,沿线沟渠、湖及护坡等内无杂物、生活垃圾和建筑拉扱;禁止在道路两侧焚烧垃圾;   4.存在垃圾焚烧的;
          5.对道路沿线有占道障碍乱摆设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规范和整治,做到“三沿三保”。

      5.窖井盖缺失或破损严重的;

      6.道路沿线有占道障碍、乱摆撞设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的。

      3.庭院整治(房边)   认真落实房前屋后的“三包”责任制,实行垃圾“干湿”分类,做到环境卫生清扫到位、垃圾集中或定点投放,院内农具、柴草杂物摆放整济有序;废弃禽舍、破败无用房屋、违章搭盖拆除清楚,做到“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绿化美化庭院。

      1.垃圾随意处置,袋装3袋以上随意丢弃的

      2.发现农户将生活垃圾直接简易焚烧,或干湿不分简易堆放造成二次污染的。

      3.未摆放清楚的;

      4.未拆除清楚的。

      4.水体整治(水边)   水域保洁到位,水质和水面洁净,水面无漂浮物;河塘沟渠畅通,水体、水塘无黑臭,无垃圾积存、乱扔乱倒现象。

      1.发现村庄河道沟渠坝塘存在垃圾杂物、黑臭淤泥和漂浮物的

      2.水体有大面积垃圾、漂浮物等未及时清理,面积超过10平方米且污染严重的。

      5.田间整治(田边)   及时清理病死禽畜尸体、农业生产废弃物,对农药化肥包装物、农用薄膜等生产废弃物分类存放、集中收运处理。   发现病死禽畜尸体、农田存在农药化肥包装物、农用薄膜等生产废弃物的。
    二、农村污水整治     1.禽畜养殖治理,无禽畜乱撒乱跑,粪便污水及时处理,简易棚厕和旱厕整治到位。   发现家畜未圈养或其禽畜粪便随意排放的;简易棚厕和旱厕整治不到的。
          2.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排水沟、窖井畅通,杜绝生活污水乱泼、横流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截污纳管或三格化粪池有效处理。

      1.排水沟、窖井堵塞溢流的,排水沟、沟渠水体受污染的;

      2.生活污水乱排放,发现污水乱泼、横流现象的;

      3.化粪池尾水直排水体,污染严重的。

    三、农村公厕整治(100分,折算成5分计入考评)     1.公厕管理制度上墙,设置规范、醒目、统一的公厕导向标志,在显眼位置设置公厕基本图形符号标志,公布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10)   1.管理制度未上墙扣5分,未设置公厕符号标志,公布监督电话、开放时间或标识破损的扣5分;
          2.公厕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地面无积水,墙面无乱涂乱画,垃圾桶内垃圾无满溢;(20)   2.乱涂写乱张贴每处扣2分;
          3.公厕排污管道、化粪池每年应至少疏通、清掏一次定期冲扫冲洗、消杀除臭,蚁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防蝇、防蚊和防臭措施,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应通风臭,配备照明灭蚊蝇等设施;(20)   3.保洁不到位、垃圾未清理、厕位便迹未清理、杂物乱堆放、保洁工具乱摆放、废弃物未清理、建筑垃圾堆积、建筑材料乱堆放、地面积水、脏污、污水横流等每处扣2分,存在卫生死角或垃圾堆积每处扣2分;
          4.宜配备水冲设施,并采用节水措施。不具备水冲条件,应采用人工冲洗或适宜的洁净式;(20)   4.无消杀措施或消杀不到位,发现蚊蝇、活蛆每处扣3分,异味轻微扣1分、较重扣2分、严重扣5分;排污管道、化粪池满溢扣5
          5.公厕设备设施要及时维护维修,保证公厕的正常使用。(10)   5.公厕内各类设施设备脏污每处扣1分、破损或无法使用每处扣2分。
          6.新建改造完成后的水冲式公厕设施配套要完善、及时通水通电,及时对外开放、管护到位。(20)   6.新建改造完成后的公厕未对外开放或闲置得0分,设施设备不完善的每项扣5分。
    四、管理机制(10分) 村庄(5分)   1、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完善,配足保洁员。将清洁村庄等规定补充完善到村规民约。(4分)   村庄有制度得1分,配足保洁员得2分,村规民约有明确清洁保洁内容得1分。
          2、落实日巡查、门前三包、红黑榜制度。(4分)   有专人负责日巡查的得1分,有和村民签订并落实门前三包的得2分,在村庄人员集中场所公布门前三包红黑榜的得1分。
          3、加强健康教育、开展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宣传教育,家庭星级评比等,形成全民监督。(2分)   有设置健康教育、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教育宣传栏得1分,家庭星级评比得1分。
    五、工作创新(5分)     鼓励开展垃圾干湿分类和垃圾不落地方式收集垃圾,积极宣传先进经验。   开展垃圾干湿分类试点,经验收合格的,所在村该项成绩得2分,实现全覆盖的,得3;开展“垃圾不落地”试点,采用定时定点收集垃圾的,经验收合格,该项成绩得1分,实现全覆盖的,得2;先进做法被市级肯定并推广学习的得0.5分,被省级肯定并推广学习的得1;宣传报道被市考评中心采用的加0.5分,被省级部门采用的加1分。先进做法和宣传报道不累计加分,每月只加一次。
     

    附件2     

    锦斗镇道路卫生责任分解表

    道路名称

     起止地点

       卫生保洁责任单位

     备注
       

    路面、路肩、水沟

     水沟外侧可视范围  绿化带  
    省道S203

    锦斗段

    公路分局

    有关村

    权属单位

     

    县道X350

    锦斗镇锦溪村—洪内村

    交运局

    有关村

    权属单位

     

    乡村道

     

    公路养护公司

    有关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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