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7-11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永锦政综〔2021〕1号
- 发布机构:锦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5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元旦以来,全省接连发生亡人火灾事故:1月3日,南平市政和县鹤林路12号和吉昌竹叶有限公司厂房车间发生火灾,造成死1人亡;1月5日,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前烧村光洋自然村23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此外,还有多起导致人员死亡的爆炸事故和人为放火案件发生:如福州罗源在建工地“1.1”意外事故、龙岩新罗“1.1”放火案件、南平延平“1.1”管道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和“1.4”放火案件,全省消防安全形势陡然严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根据《永春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消联办〔2021〕2号)文件部署,为此制定《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锦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场所领域隐患治理。结合我镇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短板,强化重点场所领域火灾隐患风险治理:
1.加强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深刻吸取我省其他地市燃气和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教训,村镇站、市管所要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要加强对餐饮场所安全检查,将油烟管道清洗、燃气使用安全作为检查重点。村镇站要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彩钢板房、施工装修材料、用火用电、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热切割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监护人等安全防范措施。
2.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村镇站要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要按照《永春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责任分工,在攻坚行动期间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
3.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要于春节前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三清三查”及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要在两会期间、春节、元宵等重大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4.加快自建房加工场所整改评查进度。要按照县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及通告要求,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重点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坚决依法处置一批。对未在规定时限完成评查的丙类加工场所,应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关闭。对评查结论为重大消防隐患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拒不执行的,应采取强制停止供电等措施,并处罚款。二是组织开展评查质量专项抽查。要于1月20日前对评查质量开展一次联合抽查行动,及时纠正违规评查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评查服务活动。村镇站要加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严防整改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三是推动丁戊类场所完成评查。丁、戊类火灾危险性的自建房加工场所必须在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评查,继续保持工作力度,灵活运用资金补贴、进度奖励、区域招标、统一委托等措施充分调动、鼓励业主实施评估和问题整改的积极性,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5.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以农村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施工、流通、使用全过程的隐患和问题,努力减少全镇电气火灾事故。要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电气隐患问题跟踪督促、一抓到底,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房子改造内容。市管所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电器产品、电动自行车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强制认证标志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将与电气火灾相关的产品指标作为质量抽查送检的重点,强化源头监管。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供电所按各自职责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要加强使用领域电气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电气焊、热切割、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未配备专业电工等隐患问题。要根据《泉州市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在文保、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应用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6.紧盯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村要于1月25日前对本地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找准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结合各地实际,加强针对性治理。要重点整治“三合一”、电动自行车违停、堵塞疏散通道、违章电气焊等突出问题。要严格按照《沿街店面消防安全整治导则》要求,全面铺开沿街店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逐步消除“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隐患问题。
(二)督促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于春节前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8类“关键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约谈提醒,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督促落实“七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三)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前后,各单位要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组织专兼职队、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同时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不定时抽查点名在位情况,保证人员时刻在岗在位,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第一时间“拉得出、控得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各单位要加强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的上门提醒,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要针对蚊香使用不当、卧床吸烟、使用不合格电暖设备、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用火用电行为不当、儿童玩火等致灾因素,开展针对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要针对“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三合一”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火灾隐患。
(五)强化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要督促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加大专兼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六)营造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要督促学校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办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派出所、各村委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
三、责任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锦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锦政综〔2020〕51号)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辖区实际,突出年末岁初火灾防控特点,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3月20日)。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照行动任务,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列明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详见附件1),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 “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自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镇安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黄声腾副镇长任组长的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单位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要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请各单位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行动小结及附件1隐患清单表报送至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国玺,电话:0595-23931815,邮箱:ycjdanquan2009@126.com)。
附件: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清单
附件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月 日
序号 |
隐患单位名称 |
具体问题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销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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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1.排烟管道未定期清洗; 2.未委托第三方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明火施工未落实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 |
*** |
2月28日前 |
1.已聘请专业公司对厨房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并建立每季度清洗制度。 2.已委托**公司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3.已督促制定动火审批制度,并落实。 |
正在整改/已整改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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