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7-30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永锦政〔2026〕1号
    • 发布机构:锦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9
    永春县锦斗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3 1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5年锦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锦斗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永春县锦斗镇锦溪村1号;邮编:362613;联系电话:0595-23931815;传真:0595-23931106;电子邮箱:jindouzhen@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锦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发布前审查、发布后复核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锦斗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锦斗镇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没有申请处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在公开前对信息进行保密性、准确性校对,并定期对公开内容的漏字错字、重复抄袭现象进行审查,不断提高公开工作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

      一是抓规范、提质量。坚持以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载体,及时更新平台信息内容,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信息审查,提高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抓学习、强队伍。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条例》和有关文件材料,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识,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能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抓载体、扩效果。通过线上各类平台、线下宣传栏及电子屏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扩大宣传面,方便群众办事,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传递。

      (五)监督保障

      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建立AB岗制度,安排一名人员负责日常的公开事宜,同时配备B岗应对突发情况,相关分管领导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监督审查,对存在的重复抄袭、错字漏字等现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最快速度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锦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公开内容发布前审查力度不足;二是定期审查频率还不够高。

      针对上述问题,锦斗镇将坚持靶向发力,从以下三方面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精准性: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细化层级责任,明确“一级自审、二级初审、三级终审”的递进式审核流程,并组建专项复核专班,切实杜绝“漏审”“轻审”现象,确保审查无死角。二是强化审查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审查业务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度解读、保密法规刚性要求、典型错例(如涉密信息违规发布、政策表述偏差等)警示剖析等。同时将公开审查流程、清单、常见问题解答,发放至审查人员,全面提升审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由专班定期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回头看”式审查,形成《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对照台账逐项整改,并实施“销号管理”——即整改一项、复核一项、销号一项,坚决防止“查而不改、改不到位”,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问题见底清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锦斗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