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7-3000-2010-00001
- 备注/文号:永锦政〔2010〕1号
- 发布机构:锦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1-04
永锦政〔2010〕1号
永春县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与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锦斗镇锦溪村1号;邮编:362613;电话:0595-23931815;传真:0595-23931106;电子邮箱:jindouzhen@126.com)。
一、概述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锦斗镇政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中,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秘书任副组长,镇机关各科室及各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锦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主要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站所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组织、推进、指导、协调,镇纪委参与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出台指南和目录。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参照市政府、县政府制定的指南和目录,结合锦斗镇的实际,及时更新完善《锦斗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锦斗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采用与县政府指南和目录相同的规则和标准文本格式进行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引编制。
(三)落实制定配套措施。为加强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投入资金0.2万元,用于更新维护“锦斗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公开协调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五)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领导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的,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收集、分类,2009年度锦斗镇政府信息公开在锦斗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4条,占总体比例的24.56%;重大建设项目类1条,占总体比例的1.75%;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条,占总体比例的1.75%;应急管理3条,占总体比例的5.26%;社会公益事业1条,占总体比例的1.7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23条,占总体比例的40.35%;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类1条,占总体比例的1.7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1条,占总体比例的1.75%;应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12条,占总体比例的21.05%。
(二)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共梳理2003年至2007年公文类政府信息3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镇利用“锦斗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这个网络平台,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除网络平台外,我镇还充分利用广播、公开栏、镇档案室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目的,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工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 2009年度我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为0.2万元,全部为办公经费开支;因没发生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所以没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有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没有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宣传不够广泛,对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宣传力度不够,年度内尚未接到此类申请。
2、改进措施:一是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站、简报等媒体,加大对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全面实现资源共享,达到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目的。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将有一个准备、发展到成熟的过程,因公开基础有限、氛围有别,其进展步伐可能有所缓慢。
2、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
2009年度 |
历年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7 |
66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57 |
66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锦斗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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