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7-3000-2013-00001
- 备注/文号:永锦政〔2013〕1号
- 发布机构:锦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1-04
永锦政〔2013〕1号
永春县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锦斗镇锦溪村1号;邮编:362613;电话:0595-23931815;传真:0595-23931106;电子邮箱:jindouzhen@126.com)。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认真做好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救灾资金的公开工作,共发布财政性资金公开信息2条。
(二)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公开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裁量权标准的通知》2条信息。
(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安全转移方案、成人教育、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兵役登记、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公共服务类信息39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主要通过锦斗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公开栏、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我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公开协调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收集、分类,2012年度锦斗镇政府信息公开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2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收集、分类,2012年度锦斗镇政府信息公开在锦斗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的2.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的2.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7%;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的9.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占总体比例的39.5%;应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17条,占总体比例的39.5%。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镇利用“锦斗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这个网络平台,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除网络平台外,我镇还充分利用广播、公开栏、镇档案室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也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
(二)受理办理情况。没有受理,所以没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个人合法权益和内部文件等方面内容。不予公开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公开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另一方面是转发上级文件和内部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目的,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工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 2012年度我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为0.12万元,全部为办公经费开支;因没发生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所以没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有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没有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还不够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二是无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繁杂,故在内容产生后未能及时处理公开,导致有时未能及时上传。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充实人员力量,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经历一个从准备、发展到成熟的过程,因公开基础有限、氛围有别,其进展步伐可能有所缓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2012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3 |
215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43 |
215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锦斗镇人民政府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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