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7-3000-2018-00001
    • 备注/文号:永锦政〔2018〕1号
    • 发布机构:锦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02
    永春县锦斗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4 08:53

    永锦政〔201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
    2017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锦斗镇锦溪村1号;邮编:362613;电话:0595-23931815;传真:0595-23931106;电子邮箱:jindouzhen@126.com)。

      一、概述

      2017年,锦斗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786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7110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机制、制定措施,加强信息更新维护等,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镇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创新机制,强化领导,构筑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了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立卷归档等工作制度,建立了政务公开督查长效机制,对信息公开情况不定期督促检查。

      (二)强化保密审查机制。加强保密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和研究,扎实提高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格审核信息内容,对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再次保密审查,对不符合《条例》、《办法》要求的公开信息及时更正。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有力推动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四)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对《条例》、《办法》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加强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带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主要通过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栏、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收集、分类,2017年度锦斗镇政府信息公开在锦斗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3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收集、分类,2017年度锦斗镇政府信息公开在福建永春政府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占总体比例的3.03%;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的6.0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的6.0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6条,占总体比例的78.79%;应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的6.06%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镇利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这个网络平台,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除网络平台外,我镇还充分利用广播、公开栏、镇档案室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也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未收到任何申请,所以没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个人合法权益和内部文件等方面内容。不予公开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公开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另一方面是转发上级文件和内部文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办法》有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没有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由于对《条例》、《办法》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工作较为被动。二是无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繁杂,故在个别信息产生后未能及时处理公开,导致有时未能及时上传。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充实人员力量,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健全完善机制,做好解读回应。逐步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要多渠道多策略进行权威解读。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3

    35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33

    353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锦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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