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2-0100-2022-00006
- 备注/文号:永介政〔2022〕47号
- 发布机构:介福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4
永介政〔2022〕47号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根据《永春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永政办〔2022〕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介福乡农村集体小规模建设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介福乡招投标中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施钊杰(乡长)
副组长:陈德滨(党委副书记)
康文地(党委秘书)
林曼云(人武部长)
陈艺元(副乡长)
成 员:陈建超(紫美村工作队长)
刘巧智(龙津村工作队长)
张君彦(乡自然资源所所长、福东村工作队长)
林炳根(林业站负责人)
许金顺(水利站负责人)
郑华龙(财政所负责人)
徐宗晓(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杨志榕(畜牧兽医站负责人)
陈炳川(民政办负责人)
郑兴明(紫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朝辉(龙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金垚(福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旗海(紫美村监委会主任)
郑少华(龙津村监委会主任)
陈金莲(福东村监委会主任)
刘桂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干部)
介福乡招投标中心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刘桂木兼任,常务工作人员由涉及的驻片工作队长、各站所负责人组成。
介福乡招投标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所辖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手续和招投标组织,并对村集体建设工程进行审核或备案;受理对本辖区内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接受县级主管部门、乡纪委的指导和监督。
如遇干部人事变动、分工调整,由新任者接任相应岗位。
永春县介福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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