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2-0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永介政〔2023〕11号
- 发布机构:介福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5
永介政〔2023〕11号
各村委会、乡直单位: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第25、26条规定,编制介福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启动条件:当本乡面临台风暴雨侵袭或区内已发生小型(含小型)以上,或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时,由乡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指挥部及时下令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介福乡地质灾害应急抢救工作顺利进行,把灾害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到最低限度。介福乡成立乡长任总指挥,分管自然资源领导任副指挥,自然资源所、财政所、卫生、通信、派出所、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应急指挥部,其指挥部成员(见表1)。
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自然资源所,由张君彦选任办公室主任。并下设职能小组工作职责(见表2)。
二、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发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程序如下:
1、首先应将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进行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
2、及时上报所在乡政府和监测站,同时越级上报县政府办、县监测中心等相关部门。
报告内容应填清灾害点的具体位置、发生时间、灾害规模、危险程度、受灾人员基本情况等。
3、设定警戒线,圈定和封闭危险区,设置警示牌,严防一切闲杂人员进入。
4、启动本灾害点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方案应周全、科学、可行,确保事事有人为、事事都会为、职责清晰、环环紧密相扣、反应灵敏快速、保障有力的整体。
5、建立值班制度、监测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加强巡逻、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乡应急抢险救灾各职能工作小组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6、乡自然资源所按照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向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三、应急行动方案
当发生较大地质灾害,并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时,乡应急防治指挥部各职能小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部门相应应急工作:
1、自然资源所会同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管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2、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
3、通信、公路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4、各驻村工作队及村委会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四、附则
1、本应急预案经介福乡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用对象为全乡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2、本应急预案由介福自然资源所负责解释。
3、本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修编一次。
附件:介福乡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指挥部成员
介福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介福乡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指挥部成员
指 挥 长:施钊杰
副指挥长:黄少敏
成 员:各基层所站、村委会、乡直单位工作人员。
下设办公室挂靠介福乡自然资源所
主 任:张君彦
应急抢险分队成员:各村村干部、抢险救灾应急队伍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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