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4-0101-2020-00005
- 备注/文号:永坑政〔2020〕8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坑仔口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6
永坑政〔2020〕81号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并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康永地,电话:23951088,传真:23951009,电子邮箱:kzkzhjws@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亡人火灾多发季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范大火、遏制亡人
1.紧盯重点场所。①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②要扎实推进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统筹抓实评查整改工作,强化评查质量和施工过程监管,坚决拆除影响疏散的违章搭盖,用好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硬措施,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目标将培训演练贯穿整治行动全过程,进一步降低隐患存量、遏制隐患增量。
2.紧盯重要节点。①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村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点、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易燃可燃装修、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②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村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3.严防“小火亡人”。①各村要组织对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没有硬隔离等突出问题。②要常态化开展“三合一”检查督导,固化“打更巡查”“安装监控”等创新机制,综合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绝新增和回潮“三合一”。③对照《泉州县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加大10人以上居住出租屋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织密基层火灾防控网络。④更加关注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建立基础台帐,定期走访、宣教消防安全常识,加大公共消防设施投入和社会化宣传。有条件的村要在安装智能型独立烟感的基础上,采取统一采购方式为弱势群体每户配备2具4KG的灭火器。⑤加强对农村祖厝、祠堂、宫庙消防安全管理,发动村委会、老人会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落实“1+N”管用、实用措施:“1”即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落实专人负责火源管理,离开前要确保熄灭火源、关闭电源门窗;“N”即整改不符合标准的线路、烛台下面设置石板材、烧金纸使用金属桶、严格管理打火机的存放、按每50平方米配备不小于1具4KG灭火器等。镇政府将对落实“1+N”措施情况组织定期抽查和通报。
(二)突出重大风险、关键领域
1.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①严格规范落实划线管理,各村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于2020年12月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②冬春期间,要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③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冬春期间,各村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上报镇政府列入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
2.深化电气领域综合治理。①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根据省应急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80 号)工作要求和分工,将电动汽车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安办、派出所、住建、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的管理,积极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②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村要积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建、电力等部门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各村要组织重点整治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3.集中整治新材料新业态风险。针对近年来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和聚氨酯保温材料、电商产业、直播经济等新材料新业态逐步凸显的风险问题:①组织集中摸排,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村级网格为单位,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相关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底数及电商、直播新业态突出风险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②开展集中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对相关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的要及时停业整顿或限期整改。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的动态监管,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三)持续补齐短板、夯实基础
1.强化基层火灾防控基础。①各村要统筹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执法事项内容,积极探索施行“防消”结合,组织专职村干部、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力量前移设防“关口”,参与防火检查、宣传提示。②各村要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配合镇安办、公安派出所、综治办等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③要积极推广智能感知网络设备,推进“智慧用电”“智慧消防”建设,并在小单位、小场所推广应用智能感烟报警、简易喷淋,充分发挥技防物防手段在初期火灾的监测预警作用。
2.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
3.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①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②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对村委会负责人、行业部门负责人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设施、会逃生自救)。行业系统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点组织农村、学校、文化旅游场所、宗教场所等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村主干责任。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统筹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细化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1.开展形势评估。2020年11月底前,各村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时间安排。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区域性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对综合评估结论为突出风险的要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或领导挂钩整治,列出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下大力气根除隐患。
2.重点约谈推进。镇政府将组织约谈问题突出、火灾多发地区的村委会和有关单位。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二)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2.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微型消防站快速反应实战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落实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村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镇政府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承担日常工作。各村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鼓励采取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家开展隐患排查。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行政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落实隐患整改。各村、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属地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要实行隐患分级分类治理,按照“谁排查、谁督改”的原则处置一般隐患,对涉及重大隐患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由政府挂牌督办或纳入领导挂钩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四)严肃考核问责。各村要加强对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镇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
冬春明春火灾防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doc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