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0-0101-2023-00002
- 备注/文号:永蓬政〔2023〕1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2
各村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公民无偿献血的通知》(永委办发明电[2023]4号)精神,现将开展2023年度我镇公民无偿献血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实现临床医疗急救用血全部来自于无偿献血的法定目标,保障我县医疗临床用血,今年县政府办再次上调了全县各乡镇公民无偿献血的计划数,今年我镇需组织公民无偿献血282人次以上(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普法教育,多层面、多方位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普及无偿献血相关知识,努力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充分动员全社会健康适龄公民志愿参加无偿献血。号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踊跃带头献血,作出文明表率;同时应大力动员和组织同样具有献血义务的城镇居民、乡村农民以及乡镇企业的本地或外来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按照泉州市中心血站工作要求,献血者每次至少献血300毫升,鼓励每次献血400毫升,鲜血计划按200ml/人次计算,献血300ml计1.5人次,献血400ml计2人次。
2.目标细化,责任到位。各村、各单位要认真细化无偿献血计划,责任层层分解,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措施到位、任务到位、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的原则,镇直镇办各相关单位(有计划数的单位除外)均纳入我镇的献血目标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对本村、本单位的无偿献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根据镇里安排的年度计划数预先编列出参与献血者、候选者的名单和联系电话(花名册),再由各村各单位负责人按时负责带队到采血点献血,并实地进行登记,实时掌握本村、本单位人员参与献血的情况,以确保人员如数到位,计划如数完成。
4.优化防控,保障安全。参加献血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有序排队,不扎堆不聚集,遵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配合完成献血。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2〕449号),如出现以下情况,表明暂时不适合献血,请勿前往献血现场参加献血:①48小时内曾接受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基因重组疫苗接种;②14天(2周)内曾接受灭活疫苗或基因重组疫苗以外的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包括减毒活疫苗);③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且距离最后一次阳性结果不足7天(1周);④6个月内曾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重型或危重型。同时为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如献血后48小时内诊断新冠病毒感染请及时回告血站。
5.强化督查,确保完成。按照县政府无偿献血工作要求和我镇年度无偿献血目标,各村各单位要负责招募相应人数的自愿献血人员(计划安排表附后),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献血任务。对未完成本年度献血任务的村、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未完成的献血任务数追加到下一年度完成。
三、注意事项
1.献血者体检标准:
(1)年龄在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
(2)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3)血压在90-140/60-90毫柱范围内;
(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为阴性。
(5)谷丙转氨酶小于50U/L。
2.献血者必须随带身份证,不得冒名顶替,每次献血间隔时间必须满半年。
3.献血者献血前24小时内不能饮酒、过度疲劳。
4.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各村、各单位应随时安排候选人员实时替补,以确保计划完成。
5.具体安排见附表。
附件:1.2023年度各村各单位献血计划安排表
2.2023年度献血时间、地点及单位安排表
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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