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0-0101-2025-00006
- 备注/文号:永蓬政〔2025〕3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6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2025〕2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永政〔2025〕20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蓬壶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潘双贵 蓬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鸿鹏 蓬壶镇党委副书记
王云龙 蓬壶镇副镇长
成 员:潘振飚 蓬壶镇民政办负责人
陈旭辉 蓬壶镇企业站负责人
潘永艺 蓬壶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潘珍婷 蓬壶镇水利站负责人
林诗程 蓬壶镇林业站负责人
潘泽平 蓬壶镇统计站负责人
李晓华 蓬壶镇财政所负责人
沈建泉 蓬壶镇环保站负责人
黄清洪 蓬壶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郑科灯 蓬壶镇村级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
王炜培 蓬壶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干部
章立伟 蓬壶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干部
吴美娟 蓬壶镇畜牧兽医站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站,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王云龙兼任,主要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同时,各村要相应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小组,人员不少于3人,并上报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蓬壶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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