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4-3000-2019-00009
    • 备注/文号:永石政〔2019〕87号
    • 发布机构:石鼓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2
    石鼓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鼓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9-20 14:58

    永石政〔201987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制定了《石鼓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鼓镇人民政府   

    2019912   

               

    石鼓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患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有效遏制我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扎实推进我镇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确保我镇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 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村居和镇直有关单位职能部门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经费投入,筑牢交通安全宣教基(阵)地,有效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形式多样、群众易于接受,易受教育,易于提高群众防患道路交通事故的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防患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深化进村入户普法宣讲。借助道安平台,镇组1农村交通安全宣讲员队伍,并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和绩效考评机制。针对驾驶私家车超速超员、打手机、酒后驾驶、面包车和拖拉机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无牌无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和面包车驾驶人及老年人、学生等为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宣讲活动并发放宣传材料。 

      1.拓展宣讲主体。在已有宣传主体的基础上,切实用好 “两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发挥驻村扶贫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或教师、交通志愿者以及交通安全协理员作用,利用老人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推动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酒驾毒驾、不超员超速,不疲劳驾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老年人和学生,做到被看见、易发现,会避险。同时,镇建立“石鼓镇交安微学群”、各乡村居要建立“XX村(社区)交安微学群”,邀请“五长一员(农村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长、乡(镇)长、村长、中小学校校长和村交通安全员)”、协会会员和志愿者加入,开展定期集中培训,及时传达、讲解和推送最新交通管理政策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分析本地区易诱发交通事故的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使宣讲员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升综合宣讲能力。 

      2.用好宣讲资料。用好公安部编写的《“畅行安全路 幸福奔小康”农村交通安全知识手册》、《让生命无憾》、《舍命的酒驾》等宣传资料,采取自行印刷、新媒体推送等手段,将知识手册的实体书、电子书发放到宣讲人员手中,作为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宣讲的工具书。 

      3.丰富宣讲方式。充分利用镇培训室开展培训工作,结合石鼓“村箫社鼓话平安”综治晚会开展宣讲活动,在镇机关大院、各村部、社区综合楼、商店、酒店等地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曝光辖区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 

      4.延伸宣传触角。抓住传统节日、婚丧嫁娶、春运等时间节点,最大限度扩大宣讲覆盖面。 

      (二)夯实筑牢各类宣传阵地。在“五有”工程基础上,打造好各类农村宣传教育阵地,同时结合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用好交管部门宣传阵地。 

      1.落实广播“村村响”播报机制。各村居广播室每周开展23次交通安全广播,每次38分钟,形成“活动内容天天有,安全提示常常播”工作机制。 

      2.及时更新交通安全提示。一是利用道路、公共广场的户外电子显示屏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海报、公益广告,并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农村事故多发的路口、路段附近设置提示警示标牌,载明事故多发原因及安全出行警示提示等信息,在农村地区饭店餐桌、收银台摆放拒绝酒驾、拒绝交通违法等交通安全提示牌。二是各村居要在群众出行的交叉口、路段设置交通宣传教育提示标语,在每个村居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信息,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注意避险。 

      3.积极营造交通安全文化氛围。各乡村居要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村(社区)规民约,在村务公开栏等区域进行张贴。充分利用“农家书屋”、综合文化站教育培训、图书阅览等综合功能,订阅交通安全报刊杂志,摆放安全读本挂图、提示卡等。要收集完善农村客货运、私家车、拖拉机、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镇村组干部、学校老师、老年人等农村重点群体联系信息,通过QQ群、微信群和手机短信平台,“点对点”推送典型交通安全警示视频、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等,进一步提高农村宣教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三)推进学生交通安全宣传。联合学校、派出所等部门,组织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每所农村学校、幼儿园至少设置一处宣传栏或板报,张贴主题宣传海报,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示学生出行风险。 

      (四)深入开展“畅行安全路 幸福奔小康”活动  

      1. 关注农村“一老一小”。以提高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一老一小”交通安全自护能力为重点,有针对性宣传普及安全乘车、上道路、通过路口和驾驶电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知识,着重优先面向国省县道沿线村居、中小学校,设置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栏和提示牌。各村居要加强对行人特别是老年人的安全提示、警示教育,提醒老年人出行穿着颜色醒目衣服,起到警示作用,预防和减少行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推进农村“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拖拉机)”管理。各村居要充分调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和村(社区)交通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组织人员入户对本乡镇机动车基本情况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出的逾期未检、未报废车辆应及时告知车主及时进行报废;对排查发现的非法改(拼)装、无牌无证车辆,敦促车主及时进行报废和补办牌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动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力求取得实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意识到,道路交通事故诱发原因均为车辆驾驶员和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所导致。因此,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患能力,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要求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抓好提升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患能力的各项宣传工作。 

      (三)保障宣传经费。落实必要的宣传经费,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支出(含交通安全员经费补贴)纳入财政保障,为乡镇、村居委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范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优先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不足、宣传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务必于每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当月开展活动的工作总结、照片、视频资料网传镇邮箱(sg851@126.com),未及时报送者,届时将情况上报镇主要领导并进行约谈。 

        

      附件:1.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口号 

      2.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口号 

      3.重点违法行为提示语 

      4.警示教育片 

      5. 课件:摒弃陋习  拒绝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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