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4-2500-2011-00001
- 备注/文号:永石政[2011]2号
- 发布机构:石鼓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1-13
永石政[2011]2号
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石鼓镇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0年是《条例》施行的第三年,也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政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通过各部门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截止到2010年底,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信息48条,其中,当年发布信息8条,公开质量也获得公认和好评。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条例》在我镇全面、准确、有效地施行,石鼓镇政府成立了以潘友好镇长为组长、党委秘书康贤德为副组长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林秀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职能部门的整体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二)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规范性、制度化轨道,在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基础上,2010年又制定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内容、办法、程序和标准,科学确定考核指标,提高信息时效性和填报规范性等指标的权重,使考核重点更突出、导向更明确、要求更具体。
(三)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操作水平,实现在格式规范、要素完整等方面的统一,确保信息填报质量,全力抓好了学习培训,多次举办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集中学习解读《条例》精神,对各乡镇相关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信息员操作能力和水平,效果显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镇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信息48条,其中,2010年发布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农村工作、土地管理、民政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其他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镇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都已公开,对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暂不予公开。到目前为止还未受理已申请公开的信息。2010年度接受群众咨询38次,其中现场咨询15次,电话咨询23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认真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和及时,人民群众较为满意,2010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员业务不熟,导致信息公开的内容无法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更新无法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力不从心;公开载体不够丰富导致无法及时更新。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指导与释疑工作,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提高信息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及业务水平。使得能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通过组织学习、召开会议、开展督查、纳入考核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可要求政务动态类和部门制定的文件类等信息在生成后5个工作日公开,其他类信息在10个工作日公开。
2、一方面通过提高信息员的工作能力,缩短工作所需时间;另一方面通过适当的工作调整使得信息员有更多的时间来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成员应该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使得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开展下去并达到预期成效。
3、拓宽公开方式,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附表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抄送:领导小组成员,存档(2)
指标名称 |
计量 |
2010年度 |
历年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8 |
48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8 |
48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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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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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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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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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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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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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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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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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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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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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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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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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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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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