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4-3000-2012-00001
- 备注/文号:永石政〔2012〕5号
- 发布机构:石鼓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1-01
永石政〔2012〕5号
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石鼓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1年,石鼓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检查,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培训机制,拓展公开内容,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工作机制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上多次强调要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出安排部署:一是统一了思想,提高对《条例》施行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成立了石鼓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是落实了信息发布必备的办公条件,做到机构、人员及办公条件的落实。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层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的公开,努力建设服务和谐型政府
(二)完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前提。我镇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于今年9月完成了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镇网站管理系统的更新及维护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已按规定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公开时限制度、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三)加强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化水平
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只有让每位干部职工熟知《条例》、理解《条例》,让全镇人民知晓《条例》,《条例》的实施才有根本保障。为此,我镇不断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一是召开全镇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对《条例》进行学习讨论,对《条例》施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积极参加县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三是将对《条例》的学习培训纳入机关年度学习培训计划,认真进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在全镇范围内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切实提高了全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共22条,历年累计7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公开信息九大项,包括机构职能、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农村工作、土地管理、民政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其他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是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镇档案室、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0条,历年累计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载体不够丰富、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分类不明确。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2、向其它乡镇学习成功经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共22条,历年累计70条。
2、2011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0条,历年累计0条。
附件:附表
石鼓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
2011年度 |
历年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2 |
70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2 |
70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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