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石鼓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2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1年石鼓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石鼓镇”栏目中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石鼓镇石鼓街270号;邮编:362621;电话:0595-23822002;传真:0595-238228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指导,石鼓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石鼓镇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时效性、真实性、公开性,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网站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2条、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应公开的信息均完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 

      2021年度,我镇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注重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渠道,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主要通过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专栏的信息进行检查调整更新,达到更新及时,内容正确、方便公众的目的。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各单位共同参与、党政办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有关职责,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运行状况良好,但仍有一些问题,如:公开内容比较简单,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等。下一阶段,我镇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监督,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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