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石鼓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3年石鼓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石鼓镇”栏目中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石鼓镇石鼓街270号;邮编:362621;电话:0595-23822002;传真:0595-238228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指导,石鼓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畅通群众民主沟通渠道和机关干部的服务群众意识,不断深化效能。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镇细化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突出重点公开内容,以民生和社会救助、惠民惠农、财政收支等领域的信息为基础,做到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应公开的信息均完全公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3条。及时处理人民群众诉求,2023年12345共受理112件。

      (二)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

      2023年度,我镇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持“公开为原则”,继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渠道,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并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利用好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获取有效的政府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专栏的信息进行检查调整更新。在镇政府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张贴政府信息方便人民群众阅览;镇便民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咨询互动等服务,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镇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按期完成了上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任务要求,但仍存在几个方面问题,如: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未能及时有效提供信息;政策解读的渠道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等。下一阶段,我镇将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认识,增强各部门的协作能力,确保部门间信息通畅。同时,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方法,提升解读质量,丰富图文、问答等解读形式,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鼓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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