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石鼓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 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4年石鼓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石鼓镇”栏目中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石鼓镇石鼓街270号;邮编:362621;电话:0595-23822002;传真:0595-2382285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镇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中心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主要包括: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应公开的信息均完全公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3条。及时处理人民群众诉求,2024年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22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

      2024年,我镇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我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公开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和要求,设立办公室专岗,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2024年度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主要通过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领导信息及分工、财政预决算等专栏的信息进行检查调整更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以及“生态石鼓”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镇政府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布张贴政府信息方便人民群众阅览;在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自查,同时对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于不够完善的内容及时补充,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解读本级政策还不够全面等。下一阶段,我镇将继续规范公开信息内容,紧跟实事,及时跟进,完善公开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惠民政策等内容进行政策解读的推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石鼓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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