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9-0101-2024-00001
    • 备注/文号:永苏政〔2024〕1号
    • 发布机构:苏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永春县苏坑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5:43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苏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苏坑镇苏坑街1号;邮编:362611;电话:0595-23936176;传真:0595-23936997;电子邮箱:skzzf@163.com)。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持续有序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2023年度我镇在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1条,其他类信息3条。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根据苏坑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明确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学习,深化内容。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应让群众知晓的政府决策、大事等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及时将镇党委、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现阶段工作形式还较为单一,向群众公开内容的多样性有待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要加强,回应关切不够及时

    (二)具体改进措施: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春县苏坑镇2023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春县苏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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