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9-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永苏政〔2025〕1号
    • 发布机构:苏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4
    永春县苏坑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10: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永春县苏坑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信息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苏坑苏坑新街1号;电话:0595-23936176;邮编:362611;传真:0595-23936997;电子邮箱:skzzf@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扩大政务参与和回应关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乡镇动态更新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无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明确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为主要形式,涉及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及时进行主动公开。同时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等线下阵地,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规范签发文制度,根据文件的要求和相关条例对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制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督促立即整改。

    (六)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部分信息发布格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完善,与群众互动交流感较弱。(二)政策解读不够到位、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政策理解存在困难。(三)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信息未能及时公开。

    改进措施:(一)加强源头和细节处的把关,在信息发布后对内容和格式等再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修改,保障公示发布内容的规范性。(二)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做到高质量公开。(三)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让群众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永春县苏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