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6-0101-2021-00003
- 备注/文号:永桃政〔2021〕5号
- 发布机构:桃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1
永桃政〔2021〕5号
各村(居)委会:
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履行民政“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职能”,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的工作部署,现将2021年春节慰问资金48000元下拨给你们,请结合本村(居)实际,认真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慰问金仅用于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春节慰问活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失业人员和感染艾滋病患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慰问资金原则上每户200-500元,具体由各村居自行研究确定,并做好公开公示相关程序。
3.各村居应于1月25日前派员到民政办办理相关手续,于1月30日前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并填写慰问发放签名表一式二份,一份送交镇民政办存档。
4.各村居应加强走访,及时发现、解决困难群众中存在的各项问题,使他们与全镇人民共度新春佳节。
附:1.慰问资金安排表
2.慰问资金发放签名表
永春县桃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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