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3-0100-2021-00002
    • 发布机构:吾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07
    吾峰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
    时间:2023-10-07 09:40

      一、主要职责

      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和本乡镇党委、乡镇人代会的决议、决定。

      2.制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组织和实施。

      4.负责辖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村镇建设、司法、退役军人、扶贫、安全、统计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三农”服务工作。

      6.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范体系,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7.负责应急管理抢险救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吾峰镇下设3个事业单位,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吾峰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综合网格指挥协调中心牌子)

      负责人:康兴良

      联系方式:0595-2376254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 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永春县吾峰镇吾峰路230号 

      工作职责: 

      1.负责政务服务、村级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村级便民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 

      2.承担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档案整理工作。 

      3.承担本区域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手续办理和县级部门授权、委托事项的审核审批等事务性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

      3.负责中心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4.负责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 

      5.负责党群服务事项的办理和12345热线相关工作。  

      6.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及纠纷多元化解、普法宣传等事务性工作。

      7.负负责综合网格指挥协调的事务性工作。  

        8.负责统筹各类网格,健全和完善网格管理和服务,强化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永春县吾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人:吴文得 

      联系方式:0595-2376254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 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永春县吾峰镇吾峰路230号 

      工作职责:

      1.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文物保护、卫生健康、公共卫生事件、财税、村财代理、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保护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等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本区域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农村经济、种子、农田基建、农业技术推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推广、水产技术推广、水利水电、动植物病虫害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5.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社区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家庭服务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7.负责承担企业信息采集、综合统计、科技创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开发引进、企业管理、招商引资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永春县吾峰镇综合执法队(加挂综合执法协调中心牌子)

      负责人:刘绘鹏 

      联系方式:0595-2376254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 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永春县吾峰镇吾峰路230号 

      工作职责: 

      1.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本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县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协助做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配合相关行政部门执法,承担日常巡查、发现上报线索、协助调查取证等具体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2.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3.配合做好辖区内应急保障、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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