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3-2500-2019-00001
- 备注/文号:永吾政[2019]1号
- 发布机构:吾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2
永吾政〔20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8]51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8]81号)要求,为更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8]154号)。
报告内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统计数据时限:2018年
报告公布方式: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网址为:http://www.fjyc.gov.cn。
联系方式:电话0595—23762549
一、概述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吾峰镇党委、政府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印发了《吾峰镇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落实了具体单位。2018年以来,在及时主动公开政务工作信息的基础上,围绕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攻坚建设、乡镇财政预决算、精准扶贫脱贫、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和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做到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亮点和成效
定期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加深对贯彻实施《条例》内容的理解,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将镇党委、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
(三)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结合保密自查自评工作以及网站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保密制度。实施常态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依托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
1.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制度;
3.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
5.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
属于机构职能86件、政策规范性文件92件、规划计划类4件、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14件、民政扶贫19件、国土资源25件、安全生产108件、科技文卫16件。
(三)信息公开形式
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网址为:http://www.fjyc.gov.cn。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思想上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是不同程度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过于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镇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吾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5 |
36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5 |
36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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