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5-0101-2019-00007
- 备注/文号:永五政〔2019〕86号
- 发布机构:五里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11
关于转发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9]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五里街镇人民政府
参
保
登
记
说
明
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指导意见精神,从2019年4月1日起,福建省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职责已划转至税务部门,即参保登记仍由医保部门负责,基金征缴改由税务部门负责。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缴费渠道变化很大,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步骤顺序是“先登记后缴费”,只有参保信息登记准确无误的居民才能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也就是说如果是续保的参保人且参保信息准确的,可以直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如果是新参保的或者是参保信息有错误的,必须先参保登记或更改参保信息后,才能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
2020年度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20元(从2019年490元提高到不低于52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从2019年220元提高到25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幅度较大,而且缴费渠道变化也大,主要以手机缴费为主,这就更加凸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一定要把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宣传工作做好,向群众讲清讲透政策,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让已参保的继续参保,未参保的动员其参保,努力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让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参保缴费时间
参保登记期:2019年9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其中减免对象登记期限截至2019年9月30日。
集中缴费期: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2月31日
特殊情况: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10日(因1月1日后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人员医保卡会被冻结,需缴费后才开通,所以2019年12月31日前要基本完成征缴工作)
二、筹资标准和享受待遇时间
2020年度个人缴费金额为2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520元/人,2019年10月10日-2020年3月10日内缴费的待遇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2020年3月10日后补缴的,等待期为60天,等待期后才能享受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全额自付。2020年7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不低于770元)。
▲2020年3月10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关系到参保待遇的享受。(通俗点讲:3月10日后,碰到事情再想参保报销,需要缴费60天后才能开始享受,就来不及了)。
缴费时间段 |
个人应缴金额 (减免对象除外) |
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
2019年10月10日-2020年3月10日 |
250元 |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
2020年3月11日-2020年6月30日 |
250元 |
缴费后60天为等待期。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全额自付。 |
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不低于770元 (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新生儿、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除外) |
三、参保对象和范围
(一)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以外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
(二)本县行政区域内就读的大中专、技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学生;
(三)驻本县武警中队官兵;
(四)持有本县居住证(有效期内)且未参加其他医疗保险的居民;
(五)在本县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六)已在本县参加基本医保的流动人口子女。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范围新增了已在本县参加基本医保的流动人口子女,进一步方便随迁子女的就医,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同时,取消在本县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需居住1年以上的规定,凡在本县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均可参加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四、参保登记流程
(一)新参保流程
城乡居民按户口簿或居住证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不得选择性参保。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相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填写《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村(居)委会在参保群众提交参保登记材料后,及时送所在乡镇汇总,各乡镇于每周五将参保登记表汇总后分片区送至永春医保管理部和6个医保服务站(分片区情况详见附表)。永春医保管理部和医保服务站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准确无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并通过省级信息共享平台传送税务部门。新参保居民在医保部门将新参保登记信息传送给税务部门后,便可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
▲新参保登记所需材料:
1.正面一寸彩照(免冠); (因自行到银行办卡不用相片)
2.《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二联单,第一联提交,第二联留底)(正楷填写,标注“*”和“户口信息”为必填项,参保人和户主必须是18位身份证号,请认真核对);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那页、参保人那页;需整户参保,不得选择性参保);
4.不是本县户口的,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5.港澳台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6.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其父母或本人的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续保流程
1.无信息错误的,参保城乡居民直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
2.有信息错误的,参保城乡居民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村(居)委会收集、各乡镇汇总,和新参保登记流程一样于每周五分片区报送,进行参保登记信息修改,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
▲信息修改所需材料
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那页、参保人那页)
(三)减免对象的参保登记流程
2020年度减免对象的身份信息和补助标准由各相关部门在2019年9月30日前进行登记造册并加盖公章,确保准确无误后报送至永春医保管理部。永春医保管理部汇总录入系统后,将减免对象的身份信息和应缴金额通过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接收的应缴金额进行征缴。
全免的对象无需缴费;部分减免的对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减免70%;非重度残疾人减免50%;独子户减免20元)需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减免对象中信息正确的,直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有参保信息错误的,减免对象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村(居)委会收集、各乡镇汇总,统一报送永春医保管理部,报送材料标注减免对象,由永春医保管理部复核后,再进行参保登记信息修改。
★医保系统会自动按优惠力度(优先顺序)生成应缴金额,比如一个人有多重身份,即是扶贫对象(全免)又是非重度残疾人(免50%)也是独子户(免20元),系统会按全免处理。
2020年度永春县城乡居民医保减免对象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减免对象类型 |
缴费金额 |
认定部门 |
备注 |
1 |
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免) |
0 |
扶贫办 |
|
2 |
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免) |
0 |
扶贫办 |
|
3 |
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全免) |
0 |
民政局 |
|
4 |
特困人员(全免) |
0 |
民政局 |
|
5 |
低保对象(全免) |
0 |
民政局 |
|
6 |
孤儿(全免) |
0 |
民政局 |
|
7 |
重点优抚对象(全免) |
0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8 |
革命五老人员(全免) |
0 |
民政局 |
|
9 |
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全免) |
0 |
卫健局 |
|
10 |
重度残疾人(全免) |
0 |
残联 |
|
11 |
一户多残残疾人(全免) |
0 |
残联 |
|
12 |
市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免) |
0 |
扶贫办 |
|
13 |
精简退职人员(全免) |
0 |
民政局 |
|
14 |
二女户(全免) |
0 |
卫健局 |
|
15 |
独女户(全免) |
0 |
卫健局 |
|
16 |
低收入家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免70%) |
75 |
民政局 |
部分减免 |
17 |
非重度残疾人(免50%) |
125 |
残联 |
部分减免 |
18 |
独子户(免20元) |
230 |
卫健局 |
部分减免 |
★★注意:减免对象登记期限截至2019年9月30日,即判断是否减免以2019年9月30日前相关部门报送给医保部门的信息为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材料分片区报送分配表
序号 |
服务网点 |
乡镇名称 |
联系人 |
备注 |
1 |
永春医保管理部 |
仙夹镇 |
孙娟枚 |
|
岵山镇 |
||||
东关镇 |
||||
达埔镇 |
||||
苏坑镇 |
||||
桂洋镇 |
||||
武警中队 |
||||
2 |
县医院医保服务站 |
石鼓镇 |
陈辉煌 |
|
介福乡 |
||||
吾峰镇 |
||||
3 |
县中医院医保服务站 |
桃城镇 |
周伟超 |
|
五里街镇 |
||||
东平镇 |
||||
4 |
蓬壶中心卫生院医保服务站 |
蓬壶镇 |
王淑俊 |
|
锦斗镇 |
||||
呈祥乡 |
||||
5 |
湖洋中心卫生院医保服务站 |
湖洋镇 |
王振斌 |
|
外山乡 |
||||
6 |
一都中心卫生院医保服务站 |
一都镇 |
曾东辉 |
|
横口乡 |
||||
7 |
坑仔口卫生院医保服务站 |
下洋镇 |
林培舜 |
|
坑仔口镇 |
||||
玉斗镇 |
★★涉及到减免对象信息错误的,统一报送永春医保管理部林贺佳
五、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掌上、自助、实体”等多元缴费渠道,由缴费人自行选择渠道完成缴费。(具体操作流程由税务部门进行讲解)
六、社会保障卡的申领
参保居民申领社保卡(包括新办、补卡、换卡)的,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就近到我县任意一个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农业银行网点较多),办卡“立等可取”。
1.成年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办理。
2.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户口簿未体现监护人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明或其他能证明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告知群众不再批量制卡,新参保和身份信息变更人员,自行去银行制卡★
永春县农业银行社会保障卡制发网点
七、政策答疑
(一)、集中缴费期开始后,新生儿参保怎么操作?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的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1)2019年有发生医疗费用或者自愿要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应在90天内携带户口簿、银行卡(有银联功能的)等材料到永春医保管理部窗口或者医保服务站登记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并可同时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2)若无发生医疗费用且参保人不补缴2019年的,则在村(居)委会按新参保办理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
(二)、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增加了30块,医保政策有没有什么便民惠民措施?
1、个人缴费标准从2019年220元提高到250元,各级财政的补助标准也相应从490元提高到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将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从2019年8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调整为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18044元),大大降低了起付门槛。大病保险实行分段阶梯式赔付,其中受益面最广的第一段(大病保险实际报销金额≤5万),大病保险基金赔付从55%提高到60%。
2.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到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封顶600元/年(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报销比例70%。到定点村卫生所看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按50%报销,单次报销封顶线为10元/次,全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元/人。自2019年7月1日起,普通门诊就医范围从县域内拓展到泉州市域内,也就是说在泉州辖区内其他县市的任意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也可以报销普通门诊。
3、特殊门诊: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达到39种,比原来的21种增加了18种,其中增加了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甲亢、甲减等群众反映较多的病种。全省统一开展的21种特殊门诊实现在全省内“一站式”即时刷卡结算,方便患者报销。取消了“高血压”和“糖尿病”两个特殊门诊的续签手续,实行治疗终身制。
4、住院:(1)除需外伤认定和生育保险之外,参保城乡居民在省内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可直接刷卡结算;在全国医保联网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登记后,可直接刷卡结算,极大的方便广大参保群众。(2)实行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病种数达到270个,城乡居民实际报销比平均高出11%,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3)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等政策落实,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比如将17种价格较昂贵的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目录等。
5、便民措施:推行“全城通办”服务,参保群众可在全市13个医保经办机构就近选择一家办理医保业务。同时拓宽医保服务站功能,将门诊特殊病种续签、外伤刷卡认定、转外就医登记、新参保登记、产前登记等业务下放至医保服务站办理,提高“一趟不用跑”事项,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比如以前外伤去市区医院住院,还需跑回来永春进行外伤认定,有时候材料不齐全,还得来回跑,现在就可以在市区医院医保服务站进行外伤认定,直接在医院即时刷卡结算。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望大家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医保和税务部门会不定期将参保缴费情况通报给各乡镇,各乡镇积极做好催缴工作。
2、医保和税务部门会统一印制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分发到乡镇,各乡镇再统筹安排人员分发和张贴,让更多群众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政策,通过各部门和各乡镇积极配合让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宣传工作得到强有力的保障,宣传效果更加明显。
3、医保和税务部门共同建立微信群“永春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群”,日常工作碰到问题可以在群里沟通咨询。
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社区(村)名称: 县(市、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组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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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女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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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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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有效期截止日 |
年 月 日 |
*证件类型 |
口居民身份证 口户口簿 口护照 口军官证 口士兵证 口临时身份证 口警官证 口外国人永久居住证 口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口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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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性质 (职业) |
口自由职业 口学生 口无职业 口农、林、牧、渔业生产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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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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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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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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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 人员身份信息 |
在校生就读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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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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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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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特殊 补助对象 口是 口否 |
□低保人员 □重残人员 □重点优抚对象 □独女户 □二女户 □计生特殊家庭成员 □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 □独子户 □一户多残残疾人 □精简退职人员 □低收入残疾人 □低收入家庭 □困难大学生 □革命五老人员 □孤儿 □特困人员 □国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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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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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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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信息* |
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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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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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户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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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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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
人 |
其中已参加职工医保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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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名称 |
县(市、区)公安局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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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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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审核: 审核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民政部门审核: (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或未成年人,需有民政部门审核。) 审核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 (18-22周岁无学生证的在校生,需有学校审核。) 审核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内容真实,理解表格说明,知悉并保证遵守借记卡章程(请向银行索取);已阅读并了解《借记卡领用合约》及《安全用卡须知》,自愿遵守合约的规定。 申请人(监护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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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带“*”为必填项,请参保人准确填写,本表是办理泉州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1.泉州社保联名卡具有医疗保险IC卡和银行借记卡双重功能,参保人应遵守医保IC卡和银行借记卡的具体规定。
2.本表一式贰份,由医管中心和参保人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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