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20-0101-2020-00028
    • 备注/文号:永仙政〔2020〕2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仙夹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4
    仙夹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夹镇消防安全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4-01 09:43
    永仙政〔2020〕25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现将《仙夹镇消防安全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仙夹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夹镇消防安全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消联〔20201号)和《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永委办发明电〔202012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开展全消防安全集中大排查大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步骤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5日前)。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通过召开会议或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宣传,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6日至12月20日)。按照方案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工作内容 

      (一)加强防疫场所消防安全服务指导。要对我防控医院、医学观察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实地开展检查,建立一家一档,做好消防安全服务指导工作。要督促场所负责人抓好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单位:镇安办 

      (二)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要继续有力有序有效支持服务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督促企业做到六个到位(全员消防安全职责交底到位、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到位、防火巡查检查到位、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到位、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到位、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到位)。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组织对复工复产企业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看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现场施工作业等情况。要利用各类媒介广泛提示员工返岗集中隔离点消防安全风险,加强火灾警示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责任单位:各村镇站安办企业办、文旅部门) 

      (三)开展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文旅、卫、教育、民政、企业、民宗等有关部门要开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体育馆、宗教活动场所等公众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从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建筑本质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灭火和应急疏散能力等方面,分类施策、分类整治。(责任单位:各及文旅、卫、教育、民政、企业、民宗部门) 

       (四)强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结合实际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去年以来排查的三合一场所,确保3月底前整改清零。要进一步加大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力度,发动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网格力量加大对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沿街商铺、电商办公仓库或区域性三合一隐患等区域场所的摸排检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的,必须严格依法查处督促立即搬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镇安办将对各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下发通报。(责任单位:各及各有关部门) 

      (五)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根据《关于转发<泉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永消联办〔20203号)要求,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推进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单位和住宅区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完成划线、标识工作。(责任单位:各村镇站派出所国土所路长办安办 

      (六)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及派出所、村镇站、国土所、安办等有关部门要对照《关于印发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泉公综2019412号)职责分工结合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加强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居住10人以上的群租屋。要严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基本条件》,重点检查出租屋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结合当地实际,鼓励引导出租人、承租人安装应用电气安全、火灾报警、救生缓降等技防、物防设施,加强房屋出租人、承租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各派出所、村镇站、国土所、安办 

      (七)强化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督发〔201511号)要求,督促文物建筑的产权人或管理、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文旅部门要将我文保单位特别是省级以上文保单位消防设施增设一并纳入文物保护单位改造规划,提升消防安全标准等级,并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各文旅部门 

      (八)加强老旧小区消防专项检查。及各有关部门要对老旧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改火灾隐患。各村镇站安办等有关部门要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村镇站、安办 

      深化弱势群体消防专项治理。2017年东关镇和2020年石鼓镇各发生1起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死者均为智障、中风等弱势群体。各直各有关部门要吸取这两起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开展弱势群体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指导开展居家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促配置灭火器等必要消防器材和安装简易消防设施。有条件的可以集中采购方式对弱势群体免费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责任单位:各直各有关部门) 

      、工作要求 

      (一)全面统筹推进。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基础末端防控,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组织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联合开展专项治理。 

      (二)强化联合执法。镇安办企业办派出所村镇站等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联合执法。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实施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考评。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机制,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附件:消防安全集中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导则 

        

      附件 

      消防安全集中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导则 

        

      一、查制度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查培训教育:是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抽查员工是否熟悉操作灭火设施器材。 

      三、查防火巡查: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查设施器材:是否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安全标志并组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查装修材料:企业厂房、库房、员工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修隔断是否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和疏散。 

      六、查用电用气: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查通道: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三合一”:是否存在三合一问题,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备注:如有涉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宾馆、酒店等住宿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可参照《泉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泉消联办〔20203号)附件1《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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