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20-0101-2020-00029
- 备注/文号:永仙政〔2020〕2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仙夹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8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同意,现将《仙夹镇危险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夹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夹镇危险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中共仙夹镇委员会 仙夹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仙委[2020] 号)和《关于印发永春县危险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危物整治[2020]1号)要求,现决定即日起成立整治小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组织架构
镇安办、企业办牵头成立危险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危险物品整治小组”)。组织架构明确如下:
组 长:林剑平、黄盈君
成 员:尤 震、杨四川、林剑华
庄清楠、吴槟槟、蔡斌佳
林曼云、陈明煌、康承平
危险物品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负责整治小组日常工作,由林剑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尤震、蔡斌佳、陈明煌、康承平为办公室成员。
二、整治工作目标
在2020年3月至12月,通过强化整治提升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等单位(以下简称“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检查提升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全面提高全镇危险物品安全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实现“4个百分百”,危险物品从业单位100%自查,监管队伍力量100%出动,镇、村两级100%全覆盖检查,危险物品生产安全事故100%遏制。
三、整治工作内容
整治范围包括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及烟花爆竹、液化气等。整治内容具体如下:
(一)落实特殊时期超常管控
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在岗值守。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达到发证条件)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24小时必须在岗在位落实值班值守,确保企业全面安全。二是严格特殊作业环节管控。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断路、动土、吊装等特殊作业,开停车、检维修、新开始试生产等活动一律提级审批管理,作业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监督。三是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危险物品发货或充装环节必须落实“四必查”(查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查储存运输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查车辆是否悬挂《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四是全面加强督导。坚决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企业和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提升特殊管控效果。五是提升应急管理。各企业(单位)要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100%落实到位,要做好应急处置队伍24小时全员在岗在位,要组织人员全面熟悉各项应急预案。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危险物品整治小组牵头,各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分工落实,开展5个方面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从安全基础管理、设备、仪表、电气、应急与消防、重点危险化学品特殊管控等环节方面全面排查整治的安全生产隐患。(镇安办负责)
2.开展烟花爆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零售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镇企业办、派出所、安办依照职责负责)
3.开展液化气排查整治。夯实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以及液化气钢瓶违规充装、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餐饮店等液化气使用场所液化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等问题。(镇安办、村镇站依照职责负责)
4.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排查整治。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人员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情况;运输车辆技术性能和转台是否符合要求,卫星定位动态监控执行情况等(派出所负责)
5.开展其他重点环节排查整治。督促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开展厂房(场所)房屋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管道、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四、整治进度安排
(一)即日起-3月31日。各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自查工作,查出的隐患分级分类落实整改,一般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严格落实“五定”(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二)4月1日-4月30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镇、村两级按照辖区单位100%比例开展监督检查。镇级重点检查企业各项整治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全面落实到位,是否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并重点督查检查村级是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是否对发现问题和隐患建立动态清单,是否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是否依法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
(三)5月1日-5月31日。5月31日前100%全面完成检查任务。镇危险物品整治小组100%全面完成督导工作,对自查和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100%完成分析研判,并落实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可控。
(四)6月1日-6月16日。及时总结“百日攻坚”等整治工作的做法,补缺补漏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
(五)6月17日-12月31日。持续巩固“百日攻坚”等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完善危险物品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五、整治工作措施
(一)建立全员开展隐患排查机制。立即动员全社会全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3月28日前将《致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公开信》印发给的每一家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全面发动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隐患大排查,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全员下沉抓落实,全面排查保安全。
(二)建立并实施包片负责督导制。镇危险物品整治小组建立工作指导机制,结合《中共仙夹镇委员会 仙夹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仙委[2020] 号),将危险物品大排查大整治纳入督导活动内容。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委会、单位报送镇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进行挂牌督办。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镇危险物品整治小组建立整治协调联动机制,汇总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意见,每半月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建立跟踪管控机制。一是汇总收集危险物品各环节各类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二是排查检查到的每条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小组邀请上级专家全面分析研判,商量提出整改措施指导意见。对逾期不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从业单位,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关闭。三是强化检查过程信息化建设,利用“泉州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全过程记录检查督查情况,建立数据库实现情况可跟踪、可追溯。四是对出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力、治理不到位等失信行为,坚决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五)建立追责问责机制。联合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开展督查,建立“倒查清单”,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整治工作中存在工作措施不力、虚以应付、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出现反弹以及发生事故情况等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并进行通报曝光。
(六)做好信息报送。按照要求每日、每月做好收集危险物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隐患、需协调解决事项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基本要素)和报表。按照要求汇总梳理上报镇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
附件1:仙夹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 (危险物品整治)
附件2:重大隐患填报表(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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