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3-0101-2023-00004
- 备注/文号:永下政〔2023〕11号
- 发布机构:下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4
永下政[2023]11号
各村村委会,有关单位:
春秋季正值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永春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畜牧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2023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防畜办[2023]1号文件精神,有效落实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完成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确保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做好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
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公共卫生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安定。今年以来,全球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口蹄疫等疫情十分复杂,加上春秋季期间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频繁,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对畜禽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威胁,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要讲政治顾大局,树立久久为功意识,准确把握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落实,主动担当作为,抓紧抓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每个环节,坚决堵塞防控漏洞,确保防控工作持续有力、有效。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动物疫病防控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守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底线。
具体目标: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严防发生新的疫情,切实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免疫质量进一步提升。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提升县疫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水平,及时消除疫情隐患。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工作。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管理不断完善,畜禽生产经营单位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查处相关领域违法违规活动,进一步增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
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强化包村包场排查、入场采样监测、检疫监督、调运登记等措施,构建闭环防控链条。
一是督促指导养殖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所等关键场点健全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做好清洗消毒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生猪养殖、屠宰等环节疫情排查和报告制度。三是组织开展规模猪场等重点场所入场采样监测工作,做到监测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人员“三明确”。四是抓好生猪调运监管。落实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措施,执行动物及动物产品入闽指定通道制度,推广应用“牧运通”系统;严格落实跨县调运登记管理制度,对跨县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实施登记管理; 坚持从外省“调肉不调猪”和“点对点”调运措施,落实调运落地监管措施。五是抓好屠宰环节管理。严格落实“两项制度”,督促屠宰企业按照“批批检、全覆盖”要求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对屠宰场非洲猪瘟自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真检测、真报告、真处置。按规定派足官方兽医,确保驻场官方兽医人数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保持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防通过屠宰环节传播疫情。
(二)扎实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1.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计划。按照《2023年永春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永农发[2023]14号)要求,督促规模养殖场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组织落实好散养畜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应于4月15日前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应于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组织开展全镇免疫质量再提升行动,进一步压实免疫责任、优化组织实施、加强免疫监管、严格效果评估、强化疫苗保障,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2.全面开展“先打后补”工作。要求两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验,督促指导养殖场严格落实自购疫苗、强制免疫、抗体检测等工作,规范做好档案记录。
3.规范牲畜耳标使用管理。督促指导养殖场(户)按规定加施牲畜耳标,耳标加施数量要与生猪存栏出栏数量相一致,挂标率达到100%。严格执行牲畜耳标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登记、回收、销毁等制度,严格查验牲畜耳标加施情况,严防不合格动物入市流通。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使用牲畜耳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转让、伪造、变造牲畜耳标等行为。
(三)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围绕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查找补齐防控工作短板弱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确保防控有效。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对监测中发现的感染动物,要严格按照相应应急实施方案、防治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处置,严防疫病扩散蔓延。应急处置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监测结果和处置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二是加强免疫预防。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工作,永春县是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县,禁止实施布病免疫。三是加强检疫监管。严格省外调入动物监管,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四)不断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
制定实施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重点加强非洲猪瘟、牲畜口蹄疫等疫病监测;强化活禽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等关键场所,水禽、饲养周期较长肉禽和野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抓好外省调入牛羊等草食动物 的布鲁氏菌病、牛结节性皮肤病、小反刍兽疫等病种抽检。对监测过程中检出病原学阳性的,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报告处置, 排除风险隐患 。
(五)坚定不移推进动物疫病净化
继续选择本底清楚、危害严重、技术成熟的重点疫病,大力推进种畜禽场开展净化工作。加大对净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指导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建立记录、完善档案、准备材料,及时申请净化认证。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养殖企业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小区。
(六)严格落实动物卫生监管措施
1.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跨省调运种猪疫病风险评估以及跨省调运禽流感检测合格出证制度和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全面开展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内畜禽检疫,严格规范做好野生动物等动物检疫。切实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的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对来历不明、存栏异常增减、无养殖档案或档案记录不全的畜禽不得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严厉打击虚假申报、骗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行为。
2.进一步完善屠宰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动物防疫、非洲猪瘟自检、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屠宰行为。强化屠宰环节生物安全措施提升,督促屠宰企业完善清洗消毒设施,按规定要求做好消毒灭源工作。进一步加强屠宰场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格把好牲畜屠宰检疫关。认真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胶、屠宰病死牲畜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入闽动物防控监管。加强入闽指定通道政策的宣传,督促养殖场、屠宰企业等接收单位,在接收入闽动物和动物产品时,必须查核入闽指定通道的检查签章。
4.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病死畜禽处理过程监管,督促养殖场(户)、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注重加强台账管理。严格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确认程序。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并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要求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和绩效自评估工作。
(七)持续加强应急管理
1.加强应急队伍能力培养。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动物防疫应急队伍,强化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或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2.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以及《福建省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强制免疫疫苗、兽用消毒剂、诊断试剂、防护用品、扑杀消毒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
3.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按程序规范做好动物疫情报告工作,落实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明确专人负责疫情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反馈工作。及时整理归档核查记录和处理结果,做到一案一档。依法依规科学处置疑似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第一时间排除疫情隐患。
(八)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春秋集中免疫期间,各村要组织开展辖区内消毒灭源集中行动,辖区内家禽养殖、屠宰、交易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对场区及周边环境、活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落实本级消毒物资和工作经费,确保消毒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强消毒工作监管和技术指导,指导消毒操作人员配带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和卫生保洁措施,提升生物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一定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动物防疫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一)、成立下洋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叶云清
成 员:陈佳鹏 林永斌 林福志 林嵘嵘 辜皇城
柯志强 郭志荣 林才增 张胜楠 林丽君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林福志(兼)。
(二)、切实落实好防控工作责任制。
各村要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和核查责任制、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和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严格按照责任制开展工作,确保集中免疫、监测、报告和检疫监管等防控关键措施有效开展。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哪一环节出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确保防控工作取得成效。
(三)切实加大督查力度。
要建立督查制度,镇疫控办将组织有关单位深入动物防疫工作一线调查研究,对防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下洋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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