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1-3000-2019-00005
- 备注/文号:永都政〔2019〕29号
- 发布机构:一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0
永都政〔2019〕29号
永春县人民政府:
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永政办〔2019〕38号)精神,下达我镇2019年度补充耕地任务面积为25亩,为全面落实《永春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我镇高度重视补充耕地工作,结合我镇后备资源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地形坡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因素,科学选址立项,经研究,决定在鲁山村、林山村、黄沙村、三岭村、玉三村、苏合村开展补充耕地工作。鲁山村土地开发项目规模面积39.62亩,其中园地10.58亩,草地29.04亩,可新增耕地30.40亩,项目区建设地点鲁山村,项目所在图幅号(G50G062060);林山村土地开发项目规模面积32.50亩,其中草地面积32.50亩,可新增耕地24.94亩,项目区建设地点林山村,项目所在图幅号(G50G062060);黄沙村土地开发项目规模面积19.69亩,其中园地19.69亩,可新增耕地16.45亩,项目区建设地点黄沙村,项目所在图幅号(G50G062061);。三岭村土地开发项目规模面积30.23亩,其中园地30.23亩,可新增耕地25.26亩,项目区建设地点三岭村,项目所在图幅号(G50G062062);玉三村土地开发项目-1规模面积26.28亩,其中园地26.28亩,可新增耕地20.17亩,项目区建设地点玉三村,项目所在图幅号(G50G061062);玉三村土地开发项目-2规模面积10.75亩,其中园地10.75亩,可新增耕地8.98亩,项目区建设地点玉三村,项目所在图幅号(G50G061062)苏合村土地开发项目规模面积2.85亩,其中园地0.36亩,草地2.49亩,可新增耕地2.38亩,项目区建设地点苏合村,项目所在图幅号(G50G062062)。土地开发项目规模总面积161.92亩,其中园地97.89亩,草地64.03亩,通过开发可新增耕地面积128.58亩。涉及村民对土地开发工作表示同意,同时,对实施土地开发项目的积极性比较高,鉴于以上有利因素,恳请予以审定批准立项。
一都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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