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1-3000-2020-00003
    • 备注/文号:永都政〔2020〕33号
    • 发布机构:一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8
    一都镇人民政府关于潘建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0-07-30 16:29

      永都政〔2020〕33号

    各村委会:

      根据《中共永春县委关于吴锦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永委干〔2020〕65号)的文件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

      潘建洲同志任一都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康映彬同志任一都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一都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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