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1-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永都政〔2025〕1号
    • 发布机构:一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5
    永春县一都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 16: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一都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内容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取。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一都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595-23991678;传真:0595-23991200;电子邮箱:yiduzhen@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围绕完善公开制度、健全保障机制、规范目录指南梳理、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责任与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严格执行“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实现信息全文电子化公开。持续规范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做好权责清单、政策文件、重点项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财政预决算、就业社保、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数据同源、发布同步。

      (五)监督保障机制

      我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申请处理不规范、群众反馈不满意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延误等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够,许多群众不了解如何查看政府公开文件;二是解读形式单一,缺乏图表、视频等多样化的解读方式。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让群众能够更加了解政府工作;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组织人员学习政策解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采用多样化的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我镇)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一都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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