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1-0101-2026-00001
    • 备注/文号:永都政〔2026〕1号
    • 发布机构:一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4
    永春县一都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4 17: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一都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取。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一都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永春县一都镇仙阳街1号,联系电话:0595-23991678;传真:0595-23991200;电子邮箱:yiduzhen@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一都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党委秘书为分管领导、党政办为责任科室,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规范工作流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要求各股室工作人员认真梳理本领域需公开事项,经分管领导初审,报党政办终审后发布。

      严格程序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与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全年主动公开信息较少,在重点领域公开的深度广度、政策解读效果及群众参与监督方面均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将围绕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并完善制度、加强协同、提升能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我镇)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永春县一都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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