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一都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0 15:37

      永都政〔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22年一都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一都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95-23991678;传真:0595-23991200;电子邮箱:yiduzhen@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认真开展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我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条,其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未接到相关申请。 

        (三)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2022年度,镇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与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整体推进。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实行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2.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责任落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遵循“谁制作、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建立保密审查台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求,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成效。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加强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条例》,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2年我镇坚持完善内部制度,重点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执行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5.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处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质量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渠道有限,在利用政务新媒体开展宣传方面还难以满足群众需要。

      (二)改进措施: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面向社会,便民利民;二是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及时优化调整完善公开内容和方式。三是拓宽公开载体和渠道,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全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永春县一都镇人民政府

     

    20231月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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