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5-0101-2018-00004
- 备注/文号:永玉政〔2018〕33号
- 发布机构:玉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08
永玉政〔2018〕33号
各村委会、镇直单位:
根据永春县道安办《关于开展打击飙车、非法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永道安办〔2018〕13号的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决定做重要部署从今日起至6月底,在全镇辖区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飙车、非法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陈涌湖
副组长:林士泽、张春木、郭秋鸿
成 员:梁世鹏、黄东星、林玉师、康江山、林明海、康东生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道安办,由镇分管道安办林士泽武装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行为;
(二)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驶行为;
(三)驾驶非法改装机动车辆行为;
(四)商店销售非法改装机动车行为;
(五)维修企业非法改装机动车行为;
(六)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8年3月8日开始,2018年6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3月8日至3月25日)。由辖区各村委会、镇直单位牵头,健全机构、制定方案,充分利用政府、派出所、学校LED滚动屏幕、微信公众号、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飙车、非法改装机动车”等违法犯罪及非法营运改装机动车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惠民利民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各种非法经营行为,教育广大群众、学生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6月24日)。围绕重点学校周围、镇区主干路为整治区域和重点整治对象,按照各片区划分实施严厉管控和打击。
(三)常态长效管理(2018年6月28日以后)。由镇道安办和派出所联合执法、各村安全劝导站成员配合原则,进行全镇整治打击“飙车、非法改装机动车”常态化依法实施长效管理,巩固治理成效。
四、部门职责
宣传部门
负责舆论引导,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摩托车驾驶人做到“牌证齐、靠右行、戴头盔、限二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营造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
镇各学校:针对青少年群体集中的初中、高中学校,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约束,杜绝学生参与飙车、驾驶或乘坐非法改装机动车现象。
派出所:打击“飙车、非法改装机动车等”违法犯罪和有组织违法犯罪团伙;收集、排查不稳定因素,处置突发事件,打击暴力阻碍执法行为;开展无牌无证、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乱掉头、逆向行驶、超速飙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改(拼)装(赛摩)及报废车辆等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机动车销售市场的专项整顿,依法查处销售非法改装机动车的商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政府成立玉斗镇关于开展打击飙车、非法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各部门、镇直单位、各村委会要切实加强各方块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本方块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二)上下联动,强化配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要把对策措施落实在重点区域、重点问题上来,层层抓落实,形成整治合力。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宽、时间跨度大、工作量多,能否取得实质性成效,群众的支持、参与、理解就显得尤为重要。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讲清集中整治期间整治内容,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强调文明执法,树立证据意识,把专项整治行动列入“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专项考核中,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依法、廉洁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执法违法,坚决避免因执法不当引起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拖拉、推诿扯皮的行政村、镇直单位、部门,严肃追究工作责任。
(六)畅通信息,及时报告。各村、镇直单位在专项整治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报告。对外宣传口径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把关。整治期间,各行政村、镇直单位每周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镇道安办办公室,经汇总整理上报县道安办。
玉斗镇人民政府
2018月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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