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5-0101-2018-00005
    • 备注/文号:永玉政〔2018〕36号
    • 发布机构:玉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18
    关于印发玉斗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4-27 14:48

    永玉政〔2018〕36号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玉斗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斗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

    玉斗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 号)和《永春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永政办〔2018〕23 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我镇路长制工作,促进我镇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构建农村公路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注重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2018 年1月底前,成立镇、村两级路长办公室,完成乡、村的两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3月5日前,完成全镇农村公路专管员招募、培训并完成到位上岗。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工作体系、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巡查、保洁、拆除公路两侧“两违”建筑等工作常态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全镇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实现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八个无”。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组织形式

        (一)乡镇、村两级路长。按“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原则建立乡镇、村两级路长。玉斗镇人民政府由陈涌湖镇长任总路长,各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本辖区村路长。

        (二)组织协调机构。 镇人民政府设立路长办公室,主任由林士泽(武装部长)担任,副主任由黄东星、赵智春2位交通干事担任,各村主任及各驻村工作队长为成员。

        (三)农村公路专管员。乡镇人民政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农村公路专管员,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30公里左右,玉斗镇可招募专管员3名。

        五、责任划分

        (一)路长职责

        1.乡镇总路长:乡镇总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县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及其管养机构协调县道管养问题,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

        2.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镇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农村公路专管员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乡镇每月考核的考评机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乡镇政府设立路长办公室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合署办公。

        (三)相关部门职责

        镇企业办:负责指导公路环境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批、各类政策资源的争取。

        镇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镇派出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镇国土所:配合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

        镇村镇站: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积极与上级住建部门对接,争取缩短审批流程。

        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加强农村公路的硬化美化,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镇环保办:负责指导、监督公路沿线乱排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

        镇林业站: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镇水利工作站: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镇道安办: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各类标识标牌;结合全镇相关工作在公路沿线设置相关服务配套设施。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共同加强公路管理与养护。

        (四)农村公路专管员职责

        乡村道专管员:乡村道专管员在县路长办公室和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保养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六、工作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工作流程。

        1. 巡查:乡镇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路长和乡镇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镇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部门。

        3. 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部门后,镇路长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 通报:镇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查考核。严格督查督办和考核,镇路长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开展“路长制”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将“路长制”工作列入各村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村“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公告宣传。在相关媒体、公众号、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告“总路长、乡镇、村路长”名单,在主要公路显眼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强化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全镇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实施,自觉服从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八、监督考核

        (一)镇路长办公室负责对农村公路各项治理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采用季度考核、日常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以农村公路日常小修保养、路域环境治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各村的实施情况进行评比,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并作为村“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二)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具体分为“固定补助资金”和“增量补助资金”两大类管理。“固定补助资金”按全镇管养的农村公路里程足额拨付;“增量补助资金”实行与全镇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质量抽查考核结果等相挂钩。

        (三)农村公路专管员补助资金具体分为“固定补助资金”和“增量补助资金”两大类管理。“固定补助资金”按全镇镇乡村道专管员分配人数及到位情况足额拨付;“增量补助资金”实行与全镇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乡村道专管员考核结果等相挂钩。

        九、其他

        (一)农村公路养护固定补助资金需足额用于养护工程。

        (二)固定补助资金标准及增量补助资金的具体考核细则按照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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