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5-0101-2024-00013
    • 备注/文号:永玉政〔2024〕16号
    • 发布机构:玉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3
    玉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斗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10 08:51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玉斗镇编制的《玉斗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斗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玉斗镇人民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一、为了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建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永春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玉斗镇人民政府应急响应依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情况,设置A、B等二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别由镇长、分管领导、自然资源所、民政办、水利工作站、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人员赴现场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来源主要是: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县政府其他部门,各村速报信息,媒体及其他信息等。

      四、启动各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决策程序是:县政府启动I级应急预案,我镇自动启动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其他纳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日常决策程序,由自然资源所汇总信息,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局领导决策。

      五、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为成立或不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两种情况,B级一般不成立。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六、各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和应急响应保障等构成。

      (一)应急响应组织

      1、A级方案

      由镇长或由镇长委托镇分管领导带队组成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所、民政办、驻村工作队、事发地村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专家组由上级政府、自然资源局委派,2~3人组成。

      由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镇工作组赶赴现场。事发地村级主要负责人参加镇工作组赶赴现场。

      2、B级方案

      由镇分管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所、民政办、驻村工作队、事发地村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专家组由上级政府、自然资源局委派, 1~2人组成。

      由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镇工作组赶赴现场。

      事发地村级主要负责人参加镇工作组赶赴现场。

      (二)应急响应行动

      现场应急响应行动,分险情和灾情两种情况。

      1、险情应急响应行动

      (1)快速了解险情和抢险工作进展;

      (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险情;

      (3)扩大范围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隐患,掌握潜在威胁;

      (4)根据需要,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事宜;

      (5)专家会商预测险情趋势,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

      (6)安装远程通讯设备,实施远程会商;

      (7)研究提出预警建议和避险排险技术咨询方案;

      (8)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指导的建议;

      (9)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并归档。

      2、灾情应急响应行动

      (1)快速了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

      (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核实评价灾情,预测险情,应急监测;

      (3)扩大范围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隐患,掌握影响范围;

      (4)根据需要,联系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

      (5)研究提出抢险救灾技术咨询方案;

      (6)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指导的建议;

      (7)调查诱发因素,做出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并做好专家认定意见备案;

      (8)安装远程通讯设备,实施远程会商;

      (9)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并归档。

      以上是基本处置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响应级别不同,可以增加或减少具体工作内容。

      (三)应急响应保障

      1、人员调配

      一般工作人员分现场工作人员和后方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由调查处置、信息传输和专用设备操作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工作时与镇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后方工作人员由信息、通讯、设备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工作重点是为现场工作组提供保障。

      专家组由县自然资源局地环、矿管股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和灾情险情特征,从永春县内外或从泉州市自然资源系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专家库中遴选。

      2、装备配置

      应急工作装备配置,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工作实际需求,酌情选定,由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相关装备。

      (1)调查监测装备: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地质锤、放大镜、望远镜、手持GPS、激光测距仪、三维激光扫描仪。

      (2)通讯装备: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卫星电话、对讲机。

      (3)相关软件:专业制图及影像处理(遥感)软件、地质工程设计软件。

      (4)车辆:车载发电机、车载应急系统

      3、资料保障

      由自然资源所会同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化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应急响应资料必须满足应急响应地区需要,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备,精度应达到应急要求。具体应急响应工作中,资料保障依据应急响应工作需求具体确定。

      (1)背景信息

      行政区划图(MAPGIS和JPG)

      地形图(MAPGIS和JPG)

      地质图(MAPGIS和JPG)

      (2)基础地质灾害资料

      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区域易发程度分区图(MAPGIS和JPG)及说明书(WORD)

      历史灾害情况(WORD)

      发灾点及其周围自然灾害发育情况

      市、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信息

      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信息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信息

      (3)其他资料

      近期降雨预报、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

      卫星和航空遥感图像及数据

      七、永春县玉斗镇地质灾害应急相关机构与职责

      (一) 永春县玉斗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及职责

      当县政府启动I级应急响应预案时,玉斗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镇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办公室、自然资源所、民政办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应急响应决策指挥,主要职责任务:

      1、决定玉斗镇A级应急响应启动;

      2、决定应急响应工作上报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的事宜;

      3、领导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4、部署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应急任务;

      5、决定对外发布的应急工作情况;

      6、决定玉斗镇A级应急响应终止。

      (二)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在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时,设立指挥部办公室,由镇办公室和自然资源所、民政办有关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

      1、承办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2、负责接收、核实地质灾害信息,向指挥部报告,并保持与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有关部门、村委会、上级地质勘查单位和应急队伍的联系;

      3、传达指挥部应急指令,并督促检查指令落实情况;

      4、协调镇工作组、各部门和各村委会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

      5、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和应急工作等信息;

      6、协助、指导各村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7、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法、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

      8、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和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9、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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