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5-2500-2015-00001
- 备注/文号:永玉政〔2015〕3号
- 发布机构:玉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05
永玉政〔201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永春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http://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斗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941188;传真:0595-23941396;电子邮箱:yd396@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本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丰富内容。根据《政务信息指南》和《政务信息目录》,将各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与措施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等政务信息编入本部门的《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2014本镇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财政资金预算、政府项目规划、政府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与执行、政府公共服务类信息等的公开。
(二)建设渠道。对镇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实行统一领导,镇主要领导进行信息的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实行归口管理,制作和发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完成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在镇村设立政务公开信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
(三)完善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内容保障计划时间表:一是工作动态按实际工作情况每周更新发布。二是政务类公开内容按文件材料正式形成15日内在信息网上发布。三是简讯新闻类在简讯编辑完成3日内在信息网上发布。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公开、软环境建设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31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通过公示栏、板报等方式信息公布。二是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永春县档案馆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无申请公开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和困难:各部门缺乏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
(二)改进措施:加强培训宣传,增强各部门站所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操作,严格编审制度,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附表:玉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玉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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