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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5)14号
2025-04-03 15:08 阅读人数:1
  现有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不动产权属证明与继承相关材料,提出申请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我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坐  落 权属证明 被继承人 继承人及权利人 登记类型 宗地面积 土地分摊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1 350525101010JC10052F00010001 永春县桃城镇大路头街327号

永集用(2001)字第4378号

永春房权证桃城(化龙)字第0564号

李金材 李建新 转移登记 136.8 / 320.88 该不动产权50%系继承取得,50%系受赠取得。
2 350525113018JC10150W00000000 永春县达埔镇乌石村564号 永集建(97)字第008200470号 蔡品 郑金城 转移登记 94.04 / /

该宗宅基地上房屋未竣工验收,房屋产权暂不予登记;

该不动产系继承取得。

3 350525105007GB10002F00070005 永春县通州大道60号1幢113室 闽(2019)永春县总第0016号 陈炳坤

陈永超

陈素英

转移登记 15993.47 29.55 111.50

按份共有情况:陈永超占90%, 陈素英占10%;

该不动产产权系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

4 350525105007GB10002F00180103 永春县通州大道60号6幢1301室 闽(2019)永春县总第0016号 陈炳坤

陈永超

陈素英

转移登记 15993.47 34.32 129.50

按份共有情况:陈永超占90%, 陈素英占10%;

该不动产产权系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

5 350525105007GB10002F00180101 永春县通州大道60号7幢1203室 闽(2019)永春县总第0016号 陈炳坤

陈永超

陈素英

转移登记 15993.47 25.95 97.93

按份共有情况:陈永超占90%, 陈素英占10%;

该不动产产权系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

6 350525105007GB10002F00180106 永春县通州大道60号6幢1305室 闽(2019)永春县总第0016号 陈炳坤

陈永超

陈素英

转移登记 15993.47 34.3 129.43

按份共有情况:陈永超占90%, 陈素英占10%;

该不动产产权系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

7 350525105007GB10002F00180095 永春县通州大道60号6幢1201室 闽(2019)永春县总第0016号 陈炳坤

陈永超

陈素英

转移登记 15993.47 34.32 129.50

按份共有情况:陈永超占90%, 陈素英占10%;

该不动产产权系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

8 350525103008GB10112F00010001 永春县五里街镇西坝小区328号1梯401室、储C

永春国用(2015)字第0822号

永房证字第0014号

吴全顺 吴育德 转移登记 325.04 19.86 79.38 该不动产系继承取得。
9 350525103011GB10074F00010001 永春县五里街镇八二三西路250号

永国用(91)字第079号

永春房权证五里街(西安)字第0212号

林水英

颜金镇

李淑梅

转移登记 82.82 / 140.44 该不动产权1/3系继承取得,1/3系受赠取得。
10 350525103009GB10003F00080119 永春县北环路658号碧桂园一期鹏云居四街3幢7座1801室

闽(2018)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12712号

闽(2018)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12713号

张建业 张玉美 转移登记 149774 115.64 148.33 该不动产权50%系继承取得
11 350525105007GB10002F00180115 永春县通州大道60号7幢1401室 闽(2019)永春县总第0016号

陈金栋

李玉秀

陈伟煌 转移登记 15993.47 34.3 129.43 该不动产产权系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
12 350525105007GB10002F00180037 永春县通州大道60号7幢403室 闽(2019)永春县总第0016号

陈金栋

李玉秀

陈明霞 转移登记 15993.47 25.95 97.93 该不动产产权系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
13 350525116005JC10063W00000000 永春县东平镇冷水村85、85-2号 永集用(2000)字第6506号

李庆统

陈玉霞

李明扬

李明忠

转移登记 365.94 / /

该宗宅基地上房屋未竣工验收,房屋产权暂不予登记;

该不动产系继承取得。

  上述不动产权拟确定给相关继承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有异议的,向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直接进行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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