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以下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单位: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95-27000126
邮政编码:362600
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日
林权登记申请内容公告一览表
申请人 |
坐 落 |
小地名 |
林班 |
小班 |
四至 |
面积 (亩) |
登记类型 |
申请登记权利 |
林种 |
主要 树种 |
林地使用 终止日期 |
备注 |
|||
东 |
南 |
西 |
北 |
||||||||||||
达埔镇东园村 |
永春县达埔镇狮峰村 |
东园山、古仑山边 |
2 |
5-1,3,11,12, 13,17 |
仑脊 |
田、李成祖承包山林 |
田、沟、仑 |
仑(见附图) |
104.92 |
林权首次登记 |
林地经营权 林木所有权 |
用材林 防护林 |
杉木、马尾松、阔叶树、福建柏、木荷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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