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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4
2026-01-16 09:54 阅读人数: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号

闽(2023)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1999号

权利人

黄珠明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

350525101022GB10005F00190009

不动产坐落

永春县桃城镇桃城小区二期19#楼(店面)20

备注

(2025)闽0525执恢611号之三、(2025)闽0525执恢611号

  

 

公告单位: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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