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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后公示 规告〔2021〕41号
来源: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1-08-31 10:44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于2021年8月27日批准永春县化龙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架空风雨活动、宿舍食堂、操场下方设备用房、车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永春县化龙实验小学;

  2.项目内容:用地面积2.9214公顷,建筑面积1273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866平方米;

  3.具体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13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关利害关系人可至我局查阅详细图纸,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 23880171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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