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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榜头小区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2023-12-19 16:18 阅读人数:1

  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永春县榜头小区”项目(建字第350525202200032号),位于永春县桃城镇榜头社区。该项目正在我局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经核实该项目存在以下与规划许可不一致的情况:

  1.部分车位调整,地上增加1位;地下室总车位减少1位,子母车位减少18个,标准车位增加23个,微型车位增加12个。

  2.6#楼二层部分改为物业,计容面积减少。

  建设单位申请按现状进行规划核实,由此引起的经济、法律纠纷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按程序将本项目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的情况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凡是与该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前,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永春县自然资源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公示期满不申报的视为无意见,我局拟按项目现状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5-23880171

  特此公示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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