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福邸壶景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泉州福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变更内容:用地面积1.0348公顷,建筑面积由73147.92平方米增加至73168.7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62087.69平方米增加至62087.6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1060.23平方米增加至11081.0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60032.81平方米增加至60033.28平方米,商业服务建筑面积由889.65平方米增加至932.61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面积由1165.23平方米减少至1121.78平方米,容积率6.0,建筑密度由26.9%增加至26.96%,绿地率15%;
3.具体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3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23880171;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