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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规告〔2024〕46号 (福建科福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加工项目)
2024-06-25 15:43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拟受理福建科福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加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事项,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福建科福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变更内容:

  1、厂房:保留原有已建单层1#联合厂房(已规划核实), 取消2#联合厂房、粉料堆场库房:根据生产需求规划2#尾砂堆场、3#厂房、4厂房、5#原料堆场。

  2、停车位:重新规划停车位位置,由货车停车位20个,机动车停车位3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2个调整 为货车停车位20个机动车停车位2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0个。

  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占地面积由23166.6㎡调整为30501.6㎡ , 总建筑面积由23166.6㎡调整为30596.6㎡,总计容建筑面积由46405.2㎡ 调整为61075.2㎡;建筑密度由36.96%

  调整为48.66%;容积率由0.76调整为0.98;绿地率保持不变为20%。 3.具体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8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23880171;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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