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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温泉小区安置房1#楼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2024-09-23 16:30 阅读人数:1
 

项目名称

永春县温泉小区安置房1#楼

申报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建设单位

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规划许可编号

建字第350525201900021号

拟核实面积

总建筑面积:20733.06㎡,其中计容面积18509.91㎡,不计容面积2223.15㎡。

项目实施与许可存在不一致情况

1.因地下室消防水池及水泵房调整, 减少1个车位,车位c20、c21往南移7.45米;地上车位部分调整并新增1个车位, 总车位数62位与规划审批一致。

2、一层楼梯竖轴6与横轴E、 F处墙往左偏移1.7米, 物业用房面积减少, 架空及楼梯面积增大, 计容面积变大;原店面1中间新增1堵墙,分为两间新的店面, 店面数量新增一间; 原店面2左侧新增一间配电室, 店面部位面积改为配套用房,店面面积减少,总建筑面积不变。

备注

详见附图

  本项目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按程序将本项目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的情况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凡是与该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前,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永春县自然资源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公示期满不申报的视为无意见,我局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按上述现状办理规划核实手续,由此引起的经济、法律纠纷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23860488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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