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自然资源 > 规划许可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变更) 规告〔2024〕62号(福邸新苑)
2024-11-04 16:52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泉州福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福邸新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泉州福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变更内容:一、幼儿园外立面调整幼儿园局部外立面由白色涂料更改为米黄色小面砖,简化卡通装饰,与整个小区建筑立面更加协调统一,简洁明快。二、总平楼栋位置调整 01.针对项目用地南侧山体边坡的详细调研分析后认为,9#楼距离山体边坡的位置太近,未来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调整9#楼的楼栋向北平移4米。02.针对项目用地与周围既有民宅的详细调研分析后认为,20#、25#楼和26#楼距离现状围墙较近,建筑基础距离保留更大距离可以避免未来的安全隐患,所以调整20#楼的楼栋向北平移1米;调整25#楼的楼栋向东平移2米;26#楼往北平移3米、往东平移0.7米。三、设计面积随之调整。

  三、详见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5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如在公示期内对我局审批事项有异议,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我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提供异议人的姓名、申请事项等信息。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 23860488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